广州市职称申报系统:http://www.hrssgz.gov.cn/vsgzhr/Login_ZJ2.aspx

信息来源:教育网址 作者:考试网址 发布时间:2015-10-07 15:28:55



广州市职称申报系统:http://www.hrssgz.gov.cn/vsgzhr/Login_ZJ2.aspx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是广州市专业技术职称网上申报评审唯一官方网站。

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提示

   1、申报人须如实填写各栏内容和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如有不实,申报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相关责任。
  2、符合专业工作岗位条件和资格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两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但不得同时或不同时申报同一系列或同一专业的两个资格。
  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两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按资格条件的规定,分别提交材料,并把申报另一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本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以同样的业绩材料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不同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并且其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需先经广州市人事局审核同意后再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3、广州市没有组建对口专业中评委会的,评审材料由广州市人事局审核盖章后委托省直或邻近市对口专业中评委会评审。省外驻粤单位委托评审的,可就地委托我省对口专业中评委会评审。
  对个别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省内不能评审,需委托国务院部委或外省评审的,评审材料须先经广州市人事局审核,再由省人事厅审核同意出具委托函,其评审结果方为有效。中央驻粤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委托我省高评委评审的,各高评委日常工作部门按《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职[1998]17号)的规定要求受理评审。
  4、国家公务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应严格按照人事部限定的系列和对象开展相关工作。现从事刑事侦察、技术侦察、审计、会计工作的在编国家公务员可以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此外其他系列不允许国家公务员参加评审,此后若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5、直报是指在保留原有申报渠道的基础上,设立广州市人事局职称业务直接申报点,直接面对在广州市公有制事业、企业单位和非公有制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有关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受理申报职称业务。
  6、系统中可选表格类型分为7种,分别是:
  (1)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对应系统中的[普通]类型)
  (2)广东省党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对应系统中的[党校教师]类型)
  (3)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对应系统中的[高校]类型)
  (4)广州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2008年版);(对应系统中的[中专类型])
  (5)广州市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2008年版);(对应系统中的[中学高级]类型)
  (6)广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对应系统中的[中小学、幼儿园]类型)
  7、委托评审:中级委托评审得界限定在市级,即当需要市级以外的评委会进行评审时,称之为委托评审。 凡我省有组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能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学科),不委托国务院部委、外省评审;我市已经组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能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学科),不委托省、外市评审;区、县级市、市直单位已组建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能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专业,不委托其他区、县级市、市直单位评审。
  8、具体评委会所用表格可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情况一览表中》查询。


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常见问题

 
个人用户:
 
1、如何登录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
 
答:进入中国广州人事网,从“业务直通车→人才工作”栏目中选择“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进行访问,或者点击这里直接登陆。
 
2、忘记了登录名和密码,该如何处理?
 
答:可以通过找回密码功能,找回密码,请点击这里。
 
3、注册时发现身份证号码被别人注册,如何处理?
 
答:人事电子政务系统(目前不包括事业单位招考、公务员招考和高校毕业生)所有用户信息是共用的,曾经通过该平台办理过业务的用户(如曾经通过该平台进行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使用评审系统时不需重新注册,只需输入原有的账号与密码即可登录系统。
 
4、系统中使用了旧的公民身份证号码,如何更换成新的公民身份号码?
 
答:修改成为新的公民身份证号码,需要申报人提供新的公民身份证号码复印件,并写上旧的公民身份号码、申报人的联系方式以及注明“公民身份证号码修改”,传真到83557984,我们有专人帮您处理。
 
5、是否所有的专业、级别的评审及初次考核认定都通过系统办理?
 
答:自2008年起,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及初次考核认定工作全面使用职称申报与管理系统进行办理,电子申报材料和纸质材料同步审核。
 
6、填写的时候,选择不到本单位的信息,如何处理?
 
答:请联系所在单位,由法人单位将法人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传真到83557984,我们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处理。
 
7、若在职称申报与管理系统中选择评委会一栏时,未能搜索到需报送的相应评委会,如何处理?
 
答:可致电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咨询: 83551200、83553813,或者写明情况及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到83568002,我们将尽快处理。
 
8、个人申报时选择所需申报专业在系统中不存在,该如何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