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学生资助中心:zizhu.ccnu.edu.cn

信息来源:教育网址 作者:考试网址 发布时间:2016-10-07 16:28:17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资助中心:zizhu.ccnu.edu.cn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帮助解决学生临时性困难,切实做到应助尽助,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凡校内全日制普通本科生、预科学生,遭遇临时性重大经济困难,无法保证正常学习生活者,可申请该项资助。临时困难补助是临时性的资助方式,对于长期经济困难的学生,需通过其它途径解决。
二、补助标准
依照学生临时性困难程度,本着解决临时性困难,保障基本生活的原则,每次给以不超过600元上限的经济资助,并通过打卡方式执行发放。
三、审批流程
1.学生申请:登录学生事务服务平台(xssw.ccnu.edu.cn)——点击“助学贷款”——点击“临时困难补助”——点击“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据实填写个人相关内容,如有必要需上传电子支撑材料;
2.初级审核:辅导员或班主任核实学生基本情况,确定是否通过申请,并初步确定拟资助金额;
3.学院审核:学院党委副书记依照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通过申请,并确定临时困难补助金额。
四、资金发放
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学院审核意见,在3个工作日内依照学院审核结果,以打卡形式执行资金发放。
五、工作要求
1.学院须严格核实学生基本情况,切实提高临时困难补助的针对性和使用效率,同时,学院临时困难补助批复总额度不超过学校划拨给各学院的临时困难补助金额;
2.凡发现学生弄虚作假或受助学生有铺张浪费行为者,将计入学校征信黑名单,并取消该生年度范围内的受奖助资格,在年度范围内已经执行资金发放的,将追回已发放款项;
3.学院在临时困难补助受理过程中,遇到确需执行现金资助或确需超出补助上限者,须以报告形式报送学生工作部,经批复后方可按照批复意见执行相关操作。
本办法自即日起试行,具体由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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