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常见问题解答

信息来源:教育网址 作者:考试网址 发布时间:2019-07-31 11:12:51

  37.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发现购房、租房等材料有疑似问题应如何处理?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涉嫌伪造材料骗取住房公积金的,应留滞原件,经甄别没有问题的,留存电子档案后,将原件退回单位经办人或提取申请人本人。

  造假属实,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立即冻结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责令其全额退还违规提取的金额,将个人信息记入不良信息库,自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同时将不良信息依法依规抄送市工商局、市经信委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异地,违规提取的不良记录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

                                            

  38.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在哪下载或领取?

  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提取业务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可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 gjj.beijing.gov.cn),“办事指南”中“公积金提取”下载,建议使用A4纸双面打印,也可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领取。

  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办理提取业务时,无需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