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师考评常见问答

信息来源:教育网址 作者:考试网址 发布时间:2021-02-20 08:28:56



技师考评常见问答

现行的技师评聘方式与过去有什么不同?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劳动保障部对技师考评的内容方法和聘任方式等作了调整与改革。

(1)申报程序:原有的考评方式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参加初试,参加工人考核委员会组织的考核、评审。新的考评方式是个人申请、单位签署意见,由考评机构综合评审,或个人审报、到鉴定机构参加鉴定,也可参加竞赛选拔。

(2)比例限额:原有的考评方式是技师评聘数额,以技术工人总数为基数,限制在2%以内;高级技师评聘数额,控制在技师总数的10%。新的考评方式是取消比例限制,只要符合条件的,均可自愿申报。

(3)对象范围:原有的考评范围是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符合条件的人员。新的考评范围是各类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人员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4)鉴定标准:原有的考评方式无统一技师考核标准,按照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由地方或行业组织制定具体标准。新的考评方式是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技师职业资格标准,作为考核的依据;暂未制定出技师职业资格标准的,各地可制定考核试题和评审条件。

(5)考评内容和方式:原有考评方式的考评内容是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采取论文答辩、专家评审的方式。新的考评方式是政府考评、行业企业评定、社会化鉴定和竞赛选拔等多元化认定方式。

(6)组织实施:原有的考评方式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级工人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新的考评方式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7)评聘制度:原有的考评方式是等额评聘,评上技师即为企业所聘用,享受技师待遇。新的考评方式是技师资格认定与聘任分开,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决定是否聘用,实行技师聘任制,签订技师聘任合同。

(8)技师待遇:原有的考评方式技师津贴20元/月;高级技师津贴50元/月;技师任职在五年以上并在任职期间办理退休手续,职务津贴可列入工资基数,计算退休费。新的考评方式是受聘技师的工资或津贴标准由用人单位确定;受聘技师的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参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的有关福利待遇确定。
 
什么是技师评聘制度?
 
技师评聘是我国工人考核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早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就曾实行过技师制度。但由于十年动乱等原因,这项制度受到了很大冲击,一度陷于停顿。1987年,经国务院批准,原劳动人事部颁布《关于实行技师聘任制的暂行规定》,又重新恢复了技师制度。1989年原劳动部又下发了《关于评聘高级技师的实施意见》,并会同机械、电子、航空、航天、轻工、旅游等行业的主管部门开展高级技师评聘试点后在全国推开。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实行,对于激励产业工人刻苦钻研技术、努力学习文化起到过很大作用。实践证明,技师、高级技师是我国高级技能人才,是我国经济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高级技术工人中实行技师和高级技师聘任制,为广大工人开辟了一条岗位成才的道路,增强了广大工人的主人翁责任感,对于促进广大青年工人钻研技术业务的积极性,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技师和高级技师的聘任制将逐步向社会化技师考评制过渡。
 
技师的考评办法有哪些改革?
 
过去技师考评主要由各级工人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目前国家将技师的考评逐步纳入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系中。在考评方法上,由原来的“以评为主,以考为辅”,逐步改为以技能鉴定为主,辅之以综合评审,也可以简称为“以考为主,以评为辅”;在考核内容上,分为技能鉴定和综合评审两个部分。技能鉴定由具有条件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负责实施。综合评审由省劳动保障部门或由省授权的市劳动保障部门组成考评小组,采取审阅申报材料、论文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对取得技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如何进行聘任?
 
技师考评实行社会化管理,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实行评聘分开。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聘任。聘任技师、高级技师应同生产岗位和劳动管理需要相结合,这是技师聘任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应根据需要设置技师和高级技师岗位,确定技师、高级技师的职数。对有岗位,又符合技师任职条件者给予聘任;对没有岗位的,保留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待岗位空缺后进行聘任。应聘的技师或高级技师,应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约,明确技师或高级技师的聘期、职责、权利和义务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