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乌鲁木齐社会保障政策常见问答

信息来源:教育网址 作者:考试网址 发布时间:2020-10-29 08:56:23




劳动保障监察有时效规定吗?

答: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哪些情况下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不再受理?

答: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规定了有关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不再受理的6种情况:①对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来访事项,以及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及其他行政机关不予受理。②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来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③来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来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或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来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④来访人对来访事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未提出复查(复核)请求而到上级机关再次走访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予受理。⑤来访人对来访事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请求复查(复核)的,不再受理。⑥已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复查复核机构审核认定办结或已经复查复核终结备案,并录入全国信访信息系统的来访事项,来访人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不再受理。


关于劳动合同中试用期的是如何约定的?

答: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工资是如何约定的?

答: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答:(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哪些劳动争议?

答:(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


当事人是否有权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答: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但应当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如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答: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吗?

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到哪些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答:(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什么是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的效力如何?

答: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是劳动争议双方达成调解的书面证明,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文书。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调解的期限是多长?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该怎么办?

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也就是说,调解的期限是十五天,在十五天内未达成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者应当向哪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答: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是多久?怎么计算?

答: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调解书、裁决书逾期不履行的,怎么办?

答: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


对于双方当事人领取仲裁裁决书后,如果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有何救济途径?

答:对非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对于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劳动者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答:(一)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   (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   (三)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   (四)配置辅助器具确认;   (五)疾病与工伤关联鉴定;   (六)工伤康复确认;   (七)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病退); (八)接受委托的劳动能力鉴定(法院、低保、廉租房);


参保人员从单位离职后,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如何办理?

答:参保人员从单位离职后,可以通过以下任一方式办理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业务:①下载新疆智慧人社手机APP,注册登记后即可办理个人缴纳社保业务,方便快捷。②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区社区劳动保障站,办理个人缴纳社保业务。


单位网厅办理社保业务审核未通过,如何查询未通过原因?

答:单位登录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打开个人用户中心,在“未通过”一栏即可查询到审核人回复的未审核通过原因。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如何申报?

答:申领稳岗补贴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二)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三)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  符合领取条件的企业登录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在单位服务五险业务中进入稳岗补贴申请,选择申报年度,保存后在用户中心提交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初审,经办进度可在用户中心查询或拨打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失业保险待遇支付科咨询电话:4680673。  稳岗补贴的标准:符合申领稳岗补贴的企业,补贴标准为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省外失业保险关系转入经办流程?

答:如将省外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我市,需先在分局将统筹外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后,携带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到克拉玛依东路5号市社保局二楼7号窗口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业务。


失业待遇金申领程序?

答:第一步: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个月内,失业人员携带: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地户口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开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3)本人一寸免冠照片3张,到本人居住地社区办理失业登记、求职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第二步:失业人员携带: (1)《就业失业登记证》、(2)《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第二、三、四联、(3)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非本地的农业户口人员可提供复印件或传真件),到惠民大楼1楼就业局1-4号窗口登记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职业介绍科进行失业待遇享受条件认定。 符合条件的,参加职业指导培训,即可申领失业待遇金。


个人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如何办理?

答:参保人员前往当前缴费的区(县)社保分局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办理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如有代办人,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区(县)社保分局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送至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接收后,由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市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联系办理转出后续业务。


个人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如何办理?

答:申请人已在我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有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的,携带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前往我市社保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业务。


我有两个社保号如何办理合并业务?

答:如个人有多个社保编号,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区(县)社保分局办理合并业务即可。


我是一名复转军人,怎么办理转移?

答:部队复转军人可在安置地社保分局办理转入业务,需携带部队开具的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身份证。


灵活就业人员能否选择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可以。


灵活就业人员能不能用配偶的银行卡缴纳社保?

答:不能,只能使用本人本地的银行卡。


单位上一个月社保未缴费怎么办?

答:社保局每月9号会统一补扣单位上一个月社保欠费及本月社保费,也可以到区(县)社保分局柜面办理补缴业务。


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行业不同,目前我市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确定为八个档次,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缴纳。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


我们单位的工伤费率为何与去年不一样?

答:我市工伤保险实行浮动费率,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的工伤保险收支率、工伤发生率和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一类行业在基准费率基础上可向上浮动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在基准费率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流程?

答:第一步:携带《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中死亡、交通事故、暴力伤害等情况的佐证材料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步:携带《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决定书》或《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身份确认意见书》被鉴定人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医学辅助检查资料、《乌鲁木齐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办公提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三步:到市社保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科办理工伤待遇申请。


工伤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工伤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工伤门诊、工伤住院、旧伤复发门诊、旧伤复发住院、工伤康复住院、辅助器具费、以及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亡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我已经申请了工伤待遇,什么时候可以拿到钱?

答:自申报工伤待遇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根据待遇类型不同支付至单位或个人银行账户。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住院费用如何申报?

答:工伤职工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前往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由医疗机构上传人员备案信息,经市社保局工


灵活就业人员能不能用配偶的银行卡缴纳社保?

答:不能,只能使用本人本地的银行卡。


单位上一个月社保未缴费怎么办?

答:社保局每月9号会统一补扣单位上一个月社保欠费及本月社保费,也可以到区(县)社保分局柜面办理补缴业务。


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行业不同,目前我市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确定为八个档次,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缴纳。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


我们单位的工伤费率为何与去年不一样?

答:我市工伤保险实行浮动费率,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的工伤保险收支率、工伤发生率和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一类行业在基准费率基础上可向上浮动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在基准费率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流程?

答:第一步:携带《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中死亡、交通事故、暴力伤害等情况的佐证材料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步:携带《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决定书》或《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身份确认意见书》被鉴定人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医学辅助检查资料、《乌鲁木齐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办公提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daydayup123.com第三步:到市社保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科办理工伤待遇申请。


工伤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工伤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工伤门诊、工伤住院、旧伤复发门诊、旧伤复发住院、工伤康复住院、辅助器具费、以及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亡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我已经申请了工伤待遇,什么时候可以拿到钱?

答:自申报工伤待遇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根据待遇类型不同支付至单位或个人银行账户。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住院费用如何申报?

答:工伤职工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前往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由医疗机构上传人员备案信息,经市社保局工伤科审核通过后,可以持社会保障卡住院结算。


我退休金怎么没发?

答:退休人员每年需要做一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由于个人基本信息未采集,市退管中心停发养老待遇,可以到居住地退管中心办理信息采集后次月即可恢复待遇发放。市退管办联系电话:4680518。


我的职业年金这个月怎么不对?发的这么少?

答:从今年11月开始职业年金由自治区职业年金系统统一发放。社保局只给您发放您的养老金。职业年金是从退休次月发放,但是也要补扣税。3000


灵活就业人员能不能用配偶的银行卡缴纳社保?

答:不能,只能使用本人本地的银行卡。


单位上一个月社保未缴费怎么办?

答:社保局每月9号会统一补扣单位上一个月社保欠费及本月社保费,也可以到区(县)社保分局柜面办理补缴业务。


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行业不同,目前我市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确定为八个档次,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缴纳。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


我们单位的工伤费率为何与去年不一样?

答:我市工伤保险实行浮动费率,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的工伤保险收支率、工伤发生率和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一类行业在基准费率基础上可向上浮动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在基准费率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流程?

答:第一步:携带《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中死亡、交通事故、暴力伤害等情况的佐证材料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步:携带《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决定书》或《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身份确认意见书》被鉴定人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医学辅助检查资料、《乌鲁木齐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办公提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三步:到市社保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科办理工伤待遇申请。


工伤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工伤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工伤门诊、工伤住院、旧伤复发门诊、旧伤复发住院、工伤康复住院、辅助器具费、以及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亡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我已经申请了工伤待遇,什么时候可以拿到钱?

答:自申报工伤待遇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根据待遇类型不同支付至单位或个人银行账户。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住院费用如何申报?

答:工伤职工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前往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由医疗机构上传人员备案信息,经市社保局工伤科审核通过后,可以持社会保障卡住院结算。


我退休金怎么没发?

答:退休人员每年需要做一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由于个人基本信息未采集,市退管中心停发养老待遇,可以到居住地退管中心办理信息采集后次月即可恢复待遇发放。市退管办联系电话:4680518。


我的职业年金这个月怎么不对?发的这么少?

答:从今年11月开始职业年金由自治区职业年金系统统一发放。社保局只给您发放您的养老金。职业年金是从退休次月发放,但是也要补扣税。3000


我已经申请了工伤待遇,什么时候可以拿到钱?

答:自申报工伤待遇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根据待遇类型不同支付至单位或个人银行账户。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住院费用如何申报?

答:工伤职工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前往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由医疗机构上传人员备案信息,经市社保局工伤科审核通过后,可以持社会保障卡住院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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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退休人员每年需要做一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由于个人基本信息未采集,市退管中心停发养老待遇,可以到居住地退管中心办理信息采集后次月即可恢复待遇发放。市退管办联系电话:468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