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土地复耕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教育网址 作者:考试网址 发布时间:2021-01-19 08:51:21



昌平区土地复耕工作实施方案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土地复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昌平区土地复耕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昌平区土地复耕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耕地保护空间调整补划工作部署,确保昌平区耕地保护空间落图落地,切实保护耕地资源,根据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关于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管理的通知》《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规划引领、农地农用、统筹推进的原则,在保护耕地、提高地力、保障发展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土地复耕主体责任,规范土地复耕活动,加强土地复耕管理,全面加快推进土地复耕工作,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二、认定标准

  本方案所指土地复耕,是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需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耕种状态的活动。土地复耕范围为昌平区耕地保护空间范围内的历史遗留损毁土地,通过复耕达到耕地认定标准的地块。

  按照《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 1013-2013)、《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和《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认定指南》等文件明确的耕地认定标准,昌平区开展土地复耕的地块,认定为耕地应同时具备以下4项条件:

  1.复耕后地块客土厚度不低于60cm;

  2.复耕后地块标高不高于临近道路路面;

  3.复耕后地块坡度小于25度;

  4.复耕后地块实地种植粮食类、蔬菜类、经济类等农作物。

  三、复耕程序

  (一)复耕准备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主体开展土地复耕工作,自主选定测绘、土壤检测、规划设计、监理、审计等中介机构,根据复耕地块位置选定渣土消纳点及客土土源。

  (二)方案编制及评审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现场勘查,开展地形测绘、复耕地块的土壤及客土检测、规划设计编制。编制土地复耕规划设计方案应依据耕地认定标准,主要内容包括需清理渣土厚度及工程量,客土回填厚度及工程量,项目预算等。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完成后分批次报送市规自委昌平分局。

  市规自委昌平分局收到规划设计方案,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局进行规划设计评审,5日内完成评审工作,报请区政府审批;同步报送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资金评审,确定项目投资金额。

  (三)复耕实施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20—2022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选定施工单位,按照耕地认定标准开展土地复耕工作,同时指导开展耕地种植利用。

  (四)复耕验收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复耕完成后向市规自委昌平分局申请验收。市规自委昌平分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对复耕地块开展现场验收工作,验收结果以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结果为准。复耕验收通过的项目,由区财政局组织项目结算评审,拨付后续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土地复耕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一把手”要靠前指挥、定期调度,主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确保土地复耕工作按时限顺利完成。

  (二)完善机制,狠抓落实。建立工作调度制度,研究解决土地复耕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建立半月报制度,市规自委昌平分局牵头,报告工作进展、梳理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议,以工作专报形式报区政府。建立督查督办制度,将土地复耕工作纳入年度“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考核,市规自委昌平分局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定期对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履职情况开展督促,确保土地复耕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