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jian.gov.cn

信息来源:教育网址 作者:考试网址 发布时间:2021-12-25 09:18:05



吉安市司法局

吉安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jian.gov.cn

吉安市司法局电话一览

一、办公室(电话:8323575 传真:8337475)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政务公开、综合统计、保密、信访等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重要文稿的组织起草、公文审核、信息报送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本系统服装、警用装备等管理工作。承担网上巡查监督、收集汇总信息、应急处突指挥、建设互动机制、服务领导决策工作。


    二、人事警务科。(电话:8332703)
  负责指导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政治督查、作风巡查、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警务管理、警务督察、表彰奖励等工作。承担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全系统宣传思想工作。指导、监督全系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指导、管理全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指导全系统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工作。


    三、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电话:8326372)
  承担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四、立法与合法性审查科(法治督察调研科)。(电话:8222979)
  承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以市政府名义签订的协议、合同、备忘录等法律文件和市政府对外协商、谈判重要文件的法律审核等工作。承办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工作。对全市行政执法单位贯彻实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和法律事务审查工作。承办城市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工作。承担相应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草案组织起草、审查和规章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等工作。负责相关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承办市政府相关规章报送备案工作。承办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向市政府征求意见的法规、规章草案的论证工作,并受市政府委托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设的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编纂工作。组织开展市政府规章清理。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配合省厅开展法治调研工作。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法治督察工作。


    五、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吉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8231524)
  负责行政复议事项的受理工作。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和行政赔偿有关工作。承办由省政府裁决的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工作。承担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的行政应诉代理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裁决的法律审查。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统计和分析工作。


    六、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电话:8252429)
  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的有关争议。负责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法制审查工作。承办全市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核发、管理和监督使用行政执法有关证件。负责局机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七、社区矫正管理局。(电话:8320189)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督促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安置帮教工作。


    八、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电话:8323535)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组织和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九、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吉安市法律援助中心)。(电话:8323186)
  负责指导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应用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

 

十、律师工作科(吉安市市直公职律师办公室)。(电话:8332060)

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外国及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吉代表机构。负责市法律顾问团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承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承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初审报批和证书的发放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指导。

 

十一、司法鉴定公证工作科。(电话:8330460)

指导、监督司法鉴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制定全市司法鉴定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并实施国家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指导、监督、管理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工作。指导、监督公证、仲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制定全市公证工作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公证机构,公证员和公证业务等工作。协助省司法厅履行仲裁工作监督管理职责。

 

十二、科技信息科。(电话:8327254)

承担全市依法治市大数据平台建设。研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网络安全、软件正版化工作。承担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全系统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工作。负责市本级指挥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指导县(市、区)指挥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的建设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群团工作。(电话:8221783)

 

纪检监察组。为市纪委市监委的派驻机构。(电话:8336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