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遂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遂宁市人事培训中心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全员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函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两园区组织人事局:
根据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遂人社办发﹝2015﹞86号)要求,经市人社局同意,现就2016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全员培训工作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培训内容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2016年继续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市2016年学习课件为《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
二、培训方式
我市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仍采取网络培训为主,集中面授培训为辅的方式进行,对网络培训人员按一定比例抽取现场笔试。
(一)网络培训
1、登陆/注册
(1)点击浏览器,在地址里输入网址http://www.snpx.gov
.cn或者在百度输入“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打开主站首页,然后点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进入。
(2)已注册学员直接登陆,未注册学员点击“点击学员注册,根据提示准确无误的填写用户信息”。
2、缴费及授权
(1)在线缴费:学员登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以后,先点击【培训课程】,然后再在需要报名的相应科目上点击【在线缴费】。缴费成功后学员可立即获得学习权限。
(2)现场缴费:直接到遂宁市人事培训中心(遂州中路299号)财务室缴费,然后凭缴费发票到“继续教育部”开通课程学习权限。
(3)银行汇款:将报名费汇入遂宁市商业银行金龙支行,账号(5002425300010)。收款单位:遂宁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汇款完成后请及时发送已交费电子邮件到snrspx@163.com邮箱。邮件内容包括报名人员的名字、身份证号、单位名称、所报科目及经办人的名字与联系方式。邮件发送成功后会收到系统自动回复的电子邮件,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开通报名人员的学习权限,如未开通学习权限,请拨打0825-2227468咨询。
3、在线视频学习
(1)登陆网站,点击“在线学习”观看科目的在线视频,学员必须按要求学完全部在线视频课程,完成规定学时后,方可进入申请考试。
(2)学员在申请考试之前可通过“模拟考试”熟悉考试题型,巩固知识点。模拟考试不限次数,每次考试完毕后,会以蓝色字体给出标准答案。
4、申请考试
学员按要求学完课程后,点击【申请考试】,系统会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考试学员到现场笔试,未被抽中现场笔试的学员直接进入网上考试系统。
5、网络考试
自动进入正式网络考试的学员,共有3次考试机会。考试时限为90分钟,考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做完考试题后,系统会自动显示“考试合格”或“考试未合格”的结果。
6、现场笔试
(1)被抽中现场笔试的学员系统将提示在【已选课程】中打印准考证。
(2)首先点击【已选课程】,然后点击【选择考场】,根据自己所在区域选择现场笔试的考场。(注意:当年只能选择一次考场,请慎重选择。)
(3)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提供的时间和考点,按时参加考试。所有场次的笔试均使用答题卡,请自带铅笔和橡皮擦。
(4)笔试时限为90分钟,考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生可在当月所有考试场次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陆网站查询成绩。
(5)每月1-20日被抽为现场笔试的学员参加当月考试,21日以后抽到的学员参加次月的考试。
(6)分别在大英县、射洪县、蓬溪县、安居区当地县(区)城设置考点;市直、船山区、市河东新区、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考试地点在市人事培训中心7楼(遂州中路299号)。
(7)凡参加现场笔试的学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如应参加但未参加笔试人员直接视为当年公需科目成绩不及格(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本次现场笔试,需提前请假并由单位提供相关证明)。现场笔试不及格学员有两次现场笔试补考的机会,如果三次现场笔试都未及格,学员需另行缴费,申请再考。
凡参加现场笔试的学员由市人事培训中心给予一次车费补助。
7、打印成绩合格证
(1)领取合格证。学员考试合格后,可到遂宁市人事培训中心继续教育部(遂州中路299号)领取合格证。
(2)自行打印合格证。学员可自行使用任何一种打印机(最好是彩色打印机)打印自己合格证。
(3)合格证的验证:验证机构将以电子枪扫描二维码、系统查询的形式来验证合格证的真伪。
(二)集中面授培训
对于不愿意或无条件参加网络培训的学员,市人事培训中心将组织1—2期面授培训,具体报名及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三、培训收费
按照市发改委《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收费标准的函》(遂发改函[2013]49号)精神,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学习每科收取培训费45元,资料费5元。所收费用使用财政发票并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
四、培训要求
1、各区县人社部门、两园区组织人事局和市级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市人社办发﹝2015﹞86号文件精神,结合各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全员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安排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