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信息复核指引(修订版)

信息来源:教育网址 作者:考试网址 发布时间:2018-12-09 10:23:23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信息复核指引(修订版)

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申请人如对申请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审核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的信息审核部门提交复核申请。申请人可根据下表在本指引检索具体的受理窗口及流程。

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信息复核申请一览表

指标类型

申请人信息复核项

复核部门

受理窗口及流程

个人指标

本市户籍信息

申请人现在深居住地派出所

详见本指引第一条

本市居住证信息

详见本指引第二条

港澳地区居民、华侨在深居住信息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详见本指引第三条

驾驶证信息

市公安交警局车辆管理所

详见本指引第四条

名下车辆信息

详见本指引第五条

关于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和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的复核指引

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详见本指引第六条

基本医疗保险缴纳信息

详见本指引第七条

企业、

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指标

企业注册登记信息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

详见本指引第八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

纳税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详见本指引第九条

第一条 申请人本市户籍信息复核指引

(一)复核指引

申请复核户籍人口信息的,由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或户政中心)负责具体复核工作。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申请复核需现场提供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同一户口簿内亲属或通过公证委托的方式,由被委托人持委托公证书、身份证及上述申请材料代为办理。

(三)受理窗口及咨询电话

受理窗口地址及咨询电话详见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深圳户籍人口信息复核受理点分布表

第二条 申请人本市居住证信息复核指引

(一)复核指引

申请复核居住证信息的,到现居住地派出所的居住证受理点提出申请。

(二)申请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居住证原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2.申请人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委托,由被委托人持委托书、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及上述申请材料代为办理。

(三)受理窗口及咨询电话

受理窗口地址及咨询电话详见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深圳居住证信息复核受理点分布表

第三条 申请人港澳地区居民、华侨在深居住信息复核指引

(一)复核指引

申请复核居住证信息的,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205办公室,提出申请。核查内容为:1.申请人近两年内的出入境记录是否满足每年9个月;2.申请人最初登记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是否满两年。

(二)申请材料

1.须本人办理携带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

2.深圳市小汽车增量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请表。

(三)受理窗口地址:罗湖区解放路4016号

(四)咨询电话:84465429

第四条 申请人驾驶证信息复核指引

(一)复核指引

窗口受理——受理民警接收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后台审核资料——出具复核意见、电脑打印查询单。

(二)申请材料

1.须本人办理;

2.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深圳市小汽车增量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请表。

(三)受理窗口: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管所考试科

(四)咨询电话:83333333

第五条 申请人名下在本市车辆信息复核指引

(一)复核指引

窗口受理——受理民警接收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后台审核资料——出具复核意见、电脑打印查询单。

(二)申请材料

1.须本人办理;

2.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深圳市小汽车增量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请表。

(三)受理窗口: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管所档案科

(四)咨询电话:83333333

第六条 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和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的复核指引

(一)复核指引

1.申请人到窗口提交材料;

2.窗口受理、审核。

(二)申请材料

人才个人申请书,人才个人在深圳市小汽车增量管理信息系统的申请信息(关键信息项为姓名和证件号码),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或海外高层次人才证书复印件及人才有效身份证件(若证件号码变更,需按规定先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三)受理窗口: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二楼南侧

(四)咨询电话:25985107

第七条 申请人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缴纳信息复核指引

(一)复核指引

1.网站自助查询:登陆社会保险个人网页(https://e.szsi.gov.cn/siservice/)后在社保信息查询-医疗保险-医疗缴交明细栏可查询医疗缴交情况;

2.自助服务终端自助查询:携带社保卡或身份证在各社保大厅的自助服务机上自助查询。

(二)受理窗口

申请人对自助查询结果仍有异议的,可携带社保卡或身份证,在户籍(居住证)所在辖区的社保机构征收业务窗口查询。

第八条 申请人企业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复核指引

(一)复核指引

复核申请网上受理。

(二)复核流程

建议申请人认真核对申报时填写的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则需选择重新申请(在网站上登录系统后,点击“取消申请”,对原申请内容进行修改,确认无误后再点击重新申请)。

如填报信息确实正确无误,则可登录系统后在网站申请复核,登记联系方式、复核事项。

(三)咨询方式:咨询电话:83991869;微信咨询: 请关注公众号“深圳标准院”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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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申请人纳税信息复核指引

(一)复核指引

1.申请人到窗口提交材料;

2.窗口受理、审核。

(二)申请材料

1.网上开具的纳税证明;

2.深圳市小汽车增量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请表.

(三)受理窗口:申请人的主管税务机关

(四)咨询电话: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