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住建局电话地址

信息来源:教育网址 作者:考试网址 发布时间:2020-12-20 10:23:35



巢湖市住建局电话地址

一、机关科室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82314432)

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科室的工作关系;制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上报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档案、信访、信息、保密、机关财务及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和人事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牵头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政法、维稳、综治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宣传学习;指导建筑行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纪检业务,牵头组织对城建专项资金、直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和法人代表离职等事项的审计;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外事接待工作。

(二)建设科(联系电话:0551-82331830)

研究制定城镇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和监督全市城镇的供水节水、燃气液化气、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住宅建设工作;负责城镇建设监察、房屋拆迁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镇化战略的拟定并监督实施;指导村镇的统一开发、综合建设,组织村镇建设试点;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村镇建设用地管理工作;负责村庄、集镇严重违章建设监督和查处工作。

(三)建筑业管理科(联系电话:0551-82338492)

研究制定全市建筑业的发展规划,对建筑业实行行业管理、指导和规范全市建筑市场;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及工程建设监理、建筑工程质量、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定和指导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和抗震加固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和监督实施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建设行业岗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四)安全监督科(联系电话:0551-82315834)

负责拟订巢湖市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等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市安监部门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等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资格的认定、初审工作;负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

(五)市政管理科(联系电话:0551-82336847)

负责实施有关市政公用管理的法规规章;牵头拟订城乡供水、燃气、集中供热等公用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城市公用设施管理规范、养护标准和服务指导价格;负责编制市政公用设施年度明细建设、维修计划;监督管理市政设施维护运行;负责建设工程破、占道路审批、城市排水许可证发放等市政设施相关行政许可;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维护单位的资质审批;参与城市公用设施管理、排水特许经营等政府资源招投标工作;负责公用事业市场的培育、监督管理工作。

(六)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0551-82859087)

负责研究制定建设系统政策法规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地方建设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建设系统的普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建筑工程建设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系统内外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七)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0551-82327811)

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工作;参与行政许可及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论证、审核、上报等相关程序性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决定送达和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和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统计和案卷整理归档工作。

(八)建筑节能与科技科(联系电话:0551-82394507)

拟订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技术政策和科技体制改革方案;拟订建筑节能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设节能项目,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负责制定信息技术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和业务技术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档案管理软件及办公自动化系统软件开发工作;负责城建档案数字化建设的技术工作;负责城建档案信息系统及网站的维护管理、信息更新、网民意见回复工作;负责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及网站的维护管理、信息更新工作。

(九)计划财务科(联系电话:0551-82317271)

负责局系统部门预算和建设项目资金预算的编制、申报、下达和执行、监管;负责相关规费收取的监管;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负责会计档案及票据保管;负责编制财务计划和会计报表。

二、局属单位

(一)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联系电话:0551-82312924)

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二)市村镇建设管理处(联系电话:0551-82330800)

负责全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拟订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村镇基础设施项目库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加强农村住房安全管理。负责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指导村镇综合开发和村镇建设的社会化服务工作,加强村镇建设试点。协助对村镇各类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工作。

(三)市政管理处(联系电话:0551-82631142)

管理、维修、养护城区内市政管养的道路、桥梁、雨水管网等其它管养范围内市政设施。参与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工程的监督、管理和验收。对城市规划区内公共停车场、施工及其它占道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对破挖市政道路及城市桥梁附挂进行监督与管理。指导各窨井设施产权责任单位落实管理、养护、维修职责,承担我市城市窨井设施应急处置工作。

(四)市城市防洪排涝管理站(联系电话:0551-82355127)

负责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完成市区内的防洪排涝工作及中心城区水体的水质调换工作;负责城市日常及应急排水工作。

(五)市城建档案馆(联系电话:0551-82311534)

主管全市城建档案工作,收集、接收应当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资料进馆。参加城市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审查和接收永久、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负责全市城建档案工作的执法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加强全市城建档案工作队伍建设,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六)市污水处理管理处(联系电话:0551-82605958)

负责巢湖市规划区内污水处理设施的新建和改扩建。负责规划区内公共污水排放设施等工作日常维护和监察。负责污水排放管理、《排水许可证》的核发、以及点源污染排放的检测。负责城市公共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和管理。在巢湖市区域内进行污水处理专业技术的指导、运用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合同相关部门负责对城市污水处理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七)市房屋征收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82661601)

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结果。组织征收项目的论证、评估,测算征收补偿费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市人民政府。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相关手续。组织公开抽签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并公布评估结果。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管理、拨付征收补偿资金及监督使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报请作出决定的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受本级政府委托代理房屋征收与补偿纠纷中所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司法强制执行案件。对《条例》办事实施前已依法取得拆迁许可证的项目,按原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继续履行拆迁管理职能,但不实施行政强制拆迁。依法建立房屋征收档案。

(八)市建设装饰工程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82325182)

负责对全市新建、改扩建工程竣工验收后装饰装修工程和既有房屋的装饰装修工作的施工许可行为进行监督,对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安全、市场行为和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归口受理全市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企业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工作,按管理权限报批。协助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做好装饰装修工程的造价及装饰材料价格管理工作。

(九)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联系电话:0551-82392654)

负责对各类政府投资工程控制价、合同价格、调整价格、竣工结算价格的备案审查,核定各类工程收费类别标准;负责本地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初审、年检,监督、检查指导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业务成果及执业行为;负责受理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计价依据、政策法规的咨询、释疑工作,调解处理工程造价方面的争议和纠纷,查处计价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

(十)巢湖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联系电话:0551-82321708)

负责拟订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监督、保障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指导和拟订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并监督检查,负责战时人民防空的组织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人民防空的重要经济目标;推广应用人民防空防灾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参与城市的抢险救灾工作;参与政府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规划、方案拟订,担负构建指挥平台、整合相关信息资源、组织疏散安置等相关服务和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