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济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入口:http://113.128.220.70:9090

信息来源:教育网址 作者:考试网址 发布时间:2021-05-04 06:07:13



2021济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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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济南市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各区县(含高新区、南部山区、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继续教育基地: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 加快构建强省会人才新高地,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参加范围

1.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中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应当自取得职称的次年起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2.按照鲁人社发〔2020〕16号文件要求,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自2021年起,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技能人才需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3.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省直驻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绿色通道”申报职称(无职称)人员不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二、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和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或选修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一)公需科目

2021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主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学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激发释放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等内容。按照市政府域名管理有关要求,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平台”)登录地址调整为:http://113.128.220.70:9090/。

(二)专业科目

 2021年专业科目由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学习指南并向社会发布,卫生技术、基层卫生技术、中小学教师、会计、出版、交通工程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当年专业科目学习任务。 

参加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技能竞赛、技术比武、行业性比赛活动或其他种类的学习,可抵不超过5个学时的公需科目、不超过30个学时的专业科目。合格学员名单由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备案。

(三)选修科目

贯彻《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知识更新工程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52号)精神,我市2021年将采用线上、线下方式组织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开展知识更新培训,考核合格人员颁发继续教育证书,并计入继续教育选修科目学时。选修科目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各区县、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本地、本行业专业科目指导意见,加强对施教机构和用人单位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做好政策宣传,进一步规范工作运行。

(二)强化继续教育成果使用。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继续教育与使用、评聘、晋升、考核相衔接的激励机制。

(三)健全技能人才服务体系。提升高技能人才继续教育智能化服务水平,市人社局按照鲁人社发〔2020〕16号要求,将符合申报条件高技能人才信息,统一录入继续教育平台。高技能人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直接通过身份证号和初始密码(身份证号后六位)登录,无需注册。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高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工作政策宣贯和组织引导,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四、咨询电话

继续教育平台客服: 4008068255

历下区人社局专技科: 88152309

市中区人社局专技科: 82078357

槐荫区人社局专技科: 87953658

天桥区人社局专技科: 85872685

历城区人社局专技科: 66899790

长清区人社局专技科: 87226534

章丘区人社局专技科: 83213045

济阳区人社局专技科: 84236911

莱芜区人社局专技科: 76111638

钢城区人社局专技科: 75873010

平阴县人社局专技科: 87882886

商河县人社局专技科: 84880107

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 88871817

南山区组织人事局: 88112750

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党群工作办公室:66604017

附件:2021年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