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促进工业投资贷款贴息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教育网址 作者:考试网址 发布时间:2021-11-01 08:30:15



《珠海市促进工业投资贷款贴息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珠海市促进工业投资贷款贴息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优化财政资金支持模式,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进一步促进工业有效投资,制定了《珠海市促进工业投资贷款贴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工作目标

  2021年-2025年,引导不少于300亿元专项贷款资金支持工业投资和技改投资,引导不少于1500家次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降低融资成本方面, 对符合条件的工业投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在增加信贷规模方面,引导合作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工业投资项目给予部分无抵押贷款。在优化财政资金支持模式方面,进一步简化申报材料及申报流程,扩大财政资金支持的覆盖面。

  三、《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分为8个组成部分,分别为工作目标,贴息支持对象,合作银行要求及遴选方式,贴息资金来源、方式及标准,工作流程,各方职责,管理与监督,附则。

  (一)工作目标。提出了具体可量化的工作目标。

  (二)贴息支持对象

  一是企业及项目要求

  1.企业注册地在珠海、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项目实施地在珠海,项目实施主体是工业企业;

  2.项目列入我市工业投资项目库(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项目按规定办理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4.项目按规定纳入工业投资、技改投资统计;

  5.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未获得市财政资金支持,且项目贷款未获得财政贴息支持;

  6.申报通知明确的其他条件。

  二是贷款要求

  列入我市工业投资项目库的工业投资项目、技改投资项目在合作银行办理的2021年1月1日以来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从贷款合同签订日起算,不包括置换存量贷款、置换企业前期投入贷款),且贷款利率不超过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2倍。

  贷款合同须列明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计划购置设备清单,并与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匹配。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设备购置计划发生变更,企业应按规定变更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并与合作银行签订补充贷款合同。

  (三)合作银行要求及遴选方式

  一是合作银行要求

  1.在珠海市注册的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

  2.制定支持企业开展工业投资、技改投资的专项金融工作方案,确定专项贷款规模目标,明确主要工作措施、配套优惠贷款政策、团队力量,并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签订合作协议。

  3.严格控制项目固定资产贷款资金流向,负责项目贷后监管,核实工业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实施和完成情况,严格执行合作协议,确保贷款资金用于工业投资项目。

  二是合作银行遴选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向社会公开征集合作银行,根据各银行工业投资项目固定资产贷款业务规模、专项贷款规模目标、配套优惠贷款政策、团队力量等情况择优遴选合作银行。

  (四)贴息资金来源、方式及标准

  一是贴息资金来源。贴息资金由市区财政共同承担。

  二是贴息方式及标准。对符合本实施办法第二条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给予不超过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的贴息补助,单一项目贷款贴息年度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且不超过实际发生贷款利息,贴息补助最长不超过3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单个企业年度贴息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对未按合同规定归还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和罚息及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借款等,不列入本实施办法贴息补助范围。

  (五)工作流程

  一是发布申报通知;二是合作银行审查;三是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四是补助资金公示及下达。

  (六)各方职责

  列明了工信部门、市财政局、合作银行、项目申报单位职责。

  (七)监督与管理

  明确了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严控贷款用途、严格责任追究等内容。

  (八)附则

  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实施办法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