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科技创新政策问答

信息来源:教育网址 作者:考试网址 发布时间:2022-10-11 08:56:15



常德市科技创新政策问答

常德市科技创新政策问答

1
目 录
一、科技创新服务篇
1.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3
2.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 6
3.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入库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9
4.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资质后可享受哪些财政税收优惠?......... 11
5.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2
6.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5
7.申报国家级星创天地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7
8.申报国家众创空间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9
9.申报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20
10.技术合同怎样办理认定登记?................................................... 22
11.申请认定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单位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 23
12.申报湖南省新型研发机构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25
13.申报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28
14.申报湖南省技术创新中心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30
15.申报湖南省重点实验室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31
16.申报湖南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33
17.申报湖南省星创天地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35
2
18.申报湖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与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需要具
备哪些条件?............................................................................... 38
19.申报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40
20.申报湖南省引才引智示范基地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42
21.申报湖南省众创空间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43
22.申报湖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44
23.申报湖南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46
24.申报湖南省技术发明奖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47
25.申报湖南省自然科学奖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48
26.申报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49
27.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如何申请?........................................... 51
28.参加湖南省创新创业大赛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53
29.“科技担”保贷如何申请?....................................................... 54
30.“知识价值信用贷”如何申请?............................................... 55
31.申报常德市新型研发机构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56
32.申报常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58
33.申报常德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60
34.申报常德市星创天地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62
35.申报常德市众创空间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64
二、科技计划项目篇
36.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如何申报?................................................... 69
37.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如何申报?........................... 70
3
38.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如何申报?....................................... 71
39.湖南省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如何申报?....................... 73
40.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如何申报?....................................... 75
41.湖南省重点研发计划如何申报?............................................... 76
42.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引领计划如何申报?............... 77
43.湖南省企业科技特派员计划项目如何申报?........................... 78
44.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如何申报?........................................... 80
45.湖南省自然科学常德市联合基金项目如何申报?................... 82
46.湖南省科普专题项目如何申报? ................................................. 83
47.科技人才项目如何申报?........................................................... 84
48.常德市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如何申报? ......................... 85
三、税收优惠篇
49.哪些企业可以享受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89
50.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如何抵扣应纳税所得
额................................................................................................... 90
51.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抵扣从合
伙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有何税收优惠?................................... 91
52.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如何抵扣应纳税所得
额?............................................................................................... 92
53.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抵扣从合
伙企业分得的所得有何税收优惠?........................................... 93
54.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
4
术企业如何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94
55.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如何抵扣?
 ...................................................................................................... 95
56.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 100%加计扣除如何办理?
 ...................................................................................................... 96
57.软件企业取得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
产企业所得税有何优惠政策?................................................... 97
58.销售自主开发生产动漫软件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如何办理?
 ...................................................................................................... 98
59.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增值税
优惠如何申请?........................................................................... 99
60.技术转让所得如何减免企业所得税?..................................... 100
61.哪些技术交易可以享受奖补政策?......................................... 102
62.哪些科普用品可以享受“十四五”期间免税进口?............. 104
63.哪些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105
64.哪些进口科普影视作品、科普用品可以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进
口环节增值税?......................................................................... 106
65.哪些进口特定物品可以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消费税?..................................................................................... 107
66.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如何办理?............. 108
四、科研经费管理篇
67.哪些科技项目需要验收? ........................................................... 111
5
68.哪些情形可以申请项目终止? ................................................... 112
69.哪些情形会导致项目验收不合格? ........................................... 113
70.什么是宽容失败机制? ............................................................... 114
71.项目验收不合格会有哪些后果? ............................................... 115
72.科学技术活动实施单位的哪些行为属于违规行为? ............... 116
73.科学技术人员的哪些行为属于违规行为? ............................... 118
74.科研项目资金开支范围有哪些? ............................................... 120
75.科研项目资金调剂范围和程序是什么? ................................... 122
76.申请科技计划项目事项变更有何要求? ................................... 124
77.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十不得”行为、负面清单“九严禁”
有哪些? ....................................................................................... 126
五、附件
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办公室)电话号码.................................. 128

1
科技创新服务篇
2
3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适用对象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
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
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
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
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
比例符合相关要求;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
比例不低于 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
重环境违法行为。
2.申请途径
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
在线申报
4
3.申请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
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
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
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
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
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
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
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
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
等;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
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
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
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5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
及附表)。
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
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4.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0736-7256561
--参见《科技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 号)、《科
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
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 号)
6
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所有常德市辖区内的法人企业,经申报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
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后,可以享受如下财政税收优惠:
一、所得税减按 15%征收;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
32 号)、《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
的公告》(2017 年第 24 号)
二、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制
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为 100%,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
成本的 200%税前摊销;其他高新技术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为 75%,
无形资产税前摊销比例为 175%;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
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
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
7
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
年第 97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
围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 年第 40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
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 年第 13
号)
三、亏损结转弥补年限延长至 10 年;
--参见《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
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 号)
四、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的,其个人所得
税分期缴纳;
--参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
116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
管问题的公告》(2015 年第 80 号)
一、高新技术企业中的技术人员获股权奖励的,其个人所得
税分期缴纳;
--参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
116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
管问题的公告》(2015 年第 80 号)
五、新申报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可获得市财政科技创新专项 10 万元后补助资金支持;再次申报认
8
定,可获得市财政科技创新专项 5 万元后补助资金支持。各区县
市自行制订出台的后补助奖励政策,详情可咨询各区县市科技管
理部门。
--参见《常德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0736-7256561
9
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入库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适用对象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 500 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 2 亿元、资
产总额不超过 2 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
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
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
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
值不低于 60 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 0 分。
(6)符合第 1-4 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
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企业拥有有效期内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
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申请途径
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
在线申报
3.申请材料
10

4.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0736-7256561
--参见《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
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 号)、《科技部
火炬中心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的通知》
(国科火字〔2022〕6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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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资质后可享受哪些财政
税收优惠?
一、适用对象
所有常德市辖区内的居民企业,经登记入库为科技型中小企
业并取得当年入库编号
二、政策支持
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加计扣除比例为
100%,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税前摊销
三、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0736-7256561
--参见《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
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 2022 年第 1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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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适用对象
(1)在常德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2)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中的一种或多种
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 50%以上;
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
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
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 183 天以上。
(4)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中的技术先进型
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 50%以上。
(5)企业申请前 2 年度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贸易服务业务管
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严重违
法违规行为。
(6)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
入的 35%。
2.申请途径
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
在线申报
3.申请材料
(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请表》;
13
(2)企业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论述(1000 字以内),主
要内容包括如下内容:1.企业的基本情况;2.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
研发活动情况;3.企业提供服务、经营管理情况;4.企业发展前景
与规划;5.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与竞争优势;6.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机构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或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登记的离岸服务外
包合同;
(3)经有资质中介机构鉴证的上一个会计年度企业财务审计
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上一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与企业
不征税收入相关的附表等)复印件;
(4)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收入相关材料:企业上一年度技术
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以及离岸外包收入表;企业上一年度技术服
务合同、技术开发(委托、合作)合同(协议书)等复印件;企
业上一年度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
50%以上)的票据复印件;企业上一年度从事离岸外包业务的外汇
收入(占企业当年全部收入 35%以上)的银行结汇或外汇收入核
销票据复印件;
(5)大专以上学历员工占企业员工比例说明,企业员工花名
册(须标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上一年度 3 月份、6 月份、
9 月份、12 月份共 4 个月份的企业员工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人数汇
总数截图或员工社保缴纳人数相关材料(只需汇总数,加盖企业
公章),大专以上学历员工的学历证书复印件由企业造册留存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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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6)企业如通过国际资质认证,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例如开
发能力和成熟度模型认定证书、开发能力和成熟度模型集成认定
证书、IT 服务管理认定证书、信息安全管理认定证书、服务提供
商环境安全认定证书、ISO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人力资源能力认证
证书等;
(7)企业如有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或具备技术能力,提供相
关情况说明,包括具有代表性的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获省
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拥有知识产权情况等;
(8)其他需报送的材料。
4.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0736-7256561
--参见《关于印发<湖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
法>的通知》(湘科发〔2021〕124 号)
15
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需要具备那些条件?
1.适用对象
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
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企业经营
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企业年营
业收入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符合年度大赛方案其他条件
2.支持措施
择优向国家级投资基金等推荐;大赛合作银行择优给予贷款
授信支持;择优推荐参选“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相关计划,参
加相关展览交流等活动;促进与大企业的对接与合作;对获得全
国赛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直接认定为“省
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3.申请途径
企 业 登 录 “ 湖 南 省 科 技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61.187.87.55/egrantweb/)”或“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
https://fuwu.most.gov.cn/)”在线申报
4.申请材料
在线提交
5.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0736-7256561
--参见《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
16
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 号)、《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
于印发<精准服务企业科技政策>的通知》(湘科发〔2022〕2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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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国家级星创天地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适用对象
(1)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运
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如: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
技园区、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涉农
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科技特派员创
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社会组织等。
(2)具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良好基础。立足地方农业主
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有一定的产业基础;有较明确的技术依
托单位,形成一批适用的标准化的农业技术成果包,加快科技成
果向农村转移转化;促进农业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带动农
民脱贫致富;促进农村产业融合与新型城镇化的有机结合,推进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具备良好的行业资源和全要素融合,具备“互联网+”
网络电商平台(线上平台)。通过线上交易、交流、宣传、协作
等,促进农村创业的便利化和信息化,推进商业模式创新。
(4)具有较好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平台)。有创新创
业示范场地、种植养殖试验示范基地、创业培训基地、创意创业
空间、开放式办公场所、研发和检验测试、技术交易等公共服务
平台,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
(5)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有一支结构合理、熟悉产
18
业、经验丰富、相对稳定的创业服务团队和创业导师队伍,为创
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加强科学普及,解决涉及技术、金融、
管理、法律、财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等方面实际问题。
(6)具有良好的政策保障。地方政府要加大对“星创天地”
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制定完善个性化的财税、金融、工商、知识
产权和土地流转等支持政策;鼓励探索投融资模式创新,吸引社
会资本投资、孵化初创企业。
(7)具有一定数量的创客聚集和创业企业入驻。运营良好,
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2.申请途径
星创天地建设单位向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提交认定申请材
料,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市科技局出具推荐函;市本级科研院
校、农业机构或企业申请材料直接报送市科技局;市科技局汇总
认定审核通过后向省科技厅出具推荐函;最终通过省科技厅的汇
总认定审核后出具推荐函至科技部农村中心
3.申请材料
项目申报书及附件
4.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科:0736-7256591
--参见《科技部关于发布〈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
的通知》(国科发农〔2016〕210 号)
19
申报国家众创空间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适用对象
设立专门运营管理机构,运营时间满 18 个月,按科技部火炬
中心要求上报统计数据,且满足《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
相关条件
2.支持措施
享受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3.申请途径
通过“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
在线申报
4.申请材料
《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5.咨询电话
市科技科技平台科:0736-7256592
--参见《科技部关于印发<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的通知》
(国科发火〔2015〕297 号)、《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印发<国家
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科火字〔2017〕12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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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适用对象
(1)孵化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展方向明确,具备完善的
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机构实际注册并运营满 3 年,且
至少连续 2 年报送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
(2)孵化场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 10000
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 75%以
上;
(3)孵化器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 10%,并有
不少于 3 个的资金使用案例;
(4)孵化器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
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
孵化器专职工作人员)占机构总人数 80%以上,每 10 家在孵企业
至少配备 1 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 1 名创业导师(指接受科技部
门、行业协会或孵化器聘任,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业化、
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投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
(5)孵化器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
例不低于 5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占比不低于 30%;
(6)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 50 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
业不少于 3 家;
21
(7)孵化器累计毕业企业应达到 20 家以上。
2.支持措施
享受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3.申请途径
通过“科学技术部政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html/)”
进行在线申报
4.申请材料
申报机构在线填报完成下载打印申报书并加盖申报单位公
章,提交至省科技厅
5.咨询电话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0736-7256592
--参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
300 号)、《常德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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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怎样办理认定登记?
 
1.适用对象
在我市注册的作为技术交易卖方(技术输出方)的法人、非
法人组织和自然人
2.支持措施
享受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及湖南省科技
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补助
3.申请途径
通过“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https://ctmht.chinatorch.
org.cn/admin/login)”在线申报
4.申请材料
技术合同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5.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0736-7256560
--参见《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
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0〕第 63 号)、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通知》(国科发
政字〔2001〕253 号)、《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技
术合同认定登记操作规程>的通知》(湘科发〔2020〕74 号)
23
申请认定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单位需要
具备哪些条件?
1.适用对象
申请认定的两型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际公约约定、符合国家及湖
南省产业技术标准及相关产业政策;
(2)符合各类两型产品认定规范,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
关质量标准,符合环保、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
(3)产品服务拥有不少于 2 个用户,且反映良好。
申请认定两型产品的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生产企业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
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近 3 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近 5 年内没有产品同弄虚作假被取消两型产品资格。
2.支持措施
经认定的两型产品,列入《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
向社会公布
3.申请途径
24
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
87.55/egrantweb/)”在线申报
4.申请材料
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5.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科:0736-7256052
--参见《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绿色)产品认定办法》(湘
财购〔2021〕31 号)
25
申报湖南省新型研发机构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适用对象
(1)在湖南省注册的,主要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
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研发服务等,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实体;
(2)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固定
场地等基础设施,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 150 平方米;拥有必要
的测试、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且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
不低于 100 万元;
(3)具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不低
于年收入总额的 10%;
(4)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研发人员不少于 20 人,其中高
校、科研机构的研发人员不少于 20%;
(5)机构应有健全的决策、经营和管理制度,成熟的技术转
让许可和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并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和纳税能力;
(6)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2.支持措施
(1)新型研发机构可按照要求申报国家和省级科技重大专
项、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等各类政府科技项目、科技创
新基地和人才计划。
(2)省科技厅联合省财政厅,通过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
26
项资金、省级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运行。
(3)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知识产权转化为股权、期权的激励政
策,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对新型研发机构的科
研成果在省内转化、产业化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4)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创新活动,对机构上年度非
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投入,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研发经费
奖补。
(5)对符合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发起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进口
科教用品可按规定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
(6)对加盟本省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并对外提供开放共享
服务的新型研发机构,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开放共享服务后补
助资金。
(7)对开展技术交易和技术转移服务的新型研发机构,按照
上一年度技术交易和技术转移服务交易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后补助
支持。
(8)新型研发机构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
扣除政策。
(9)依照有关规定可享受的其他优惠政策。
3.申请途径
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
87.55/egrantweb/)”在线申报
4.申请材料
27
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5.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科:0736-7256052
--参见科技部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国
科发政〔2019〕313 号)、《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
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科发〔2020〕67 号)
28
申报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需要具备
哪些条件?
1.适用对象
(1)在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2)主营业务收入应在 1 亿元以上;有固定研发机构,研发
人员在 30 人以上,其中牵头单位的固定研发人员不低于 70%,中
心主任每年在中心工作不得少于 8 个月;有较高的研发投入,为
高新技术企业或研发经费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 3%;
(3)支持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对成立三年以上、研发人员
占单位总人数 50%以上、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 30%以上、具
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要从事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的科技企业,
对资产规模、销售收入不作要求;
(4)其他条件符合《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湘
科〔2016〕108 号)申报要求;
2.支持措施
对年度评估为优秀的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财政资金项目激

3.申请途径
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
87.55/egrantweb/)”在线申报
4.申请材料
29
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5.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平台科:0736-7256592
--参见《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湘科〔2016〕
108 号)、《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精准服务企业科技政策>
的通知》(湘科发〔2022〕22 号)
30
申报湖南省技术创新中心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适用对象
牵头单位必须在技术上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在申报领
域方向具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支撑,研发投入、获得发明专利或
PCT 国际专利处于国内同行业前列;拥有高水平领军人才和创新
团队,有承担过国家或省级重大研发项目的经验;单位领导班子
创新意识强,已建立鼓励技术创新的相关制度,有较强的资源整
合能力和技术转移扩散能力。牵头单位为企业的,须是行业的龙
头企业,近三年平均研发经费不低于 4000 万元。
2.支持措施
从政策、资金、配套设施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3.申请途径
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
87.55/egrantweb/)”在线申报
4.申请材料
《湖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及附件
5.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平台科:0736-7256592
--参见《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技术创新中心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科发〔2020〕122 号)
31
申报湖南省重点实验室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适用对象
(1)依托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优先支持高等
院校、科研机构、企业间联合共建、部省联合共建及国内国际合
作组建。
(2)具有 20 人以上的固定科研人员,专业、年龄结构合理;
实验室主任必须为在职在岗的固定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在本领域内有较高的学术声誉,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管理协调能
力,年龄不超过 55 岁;
(3)具有 3~5 个特色鲜明和在本省处于领先地位的研究领
域,每个研究领域内的学术带头人不少于 1 人;
(4)实验室的场地面积 1500 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总价值
(原值)在 1000 万元以上;
(5)其他条件符合《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湘科〔2016〕109 号)申报要求。
2.支持措施
对年度评估为优秀的给予重点支持
3.申请途径
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
.87.55/egrantweb/)”在线申报
4.申请材料
32
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5.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平台科:0736-7256592
--参见《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湘科
〔2016〕109 号)、《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精准服务企业
科技政策>的通知》(湘科发〔2022〕22 号)
33
申报湖南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需要具备
哪些条件?
 
1.适用对象
面向公众从事《科普法》所规定的科普活动,所从事的业务
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具有科普教育、宣传和引导作用。具有固
定的科普展览场地,并定期更新、补充科普宣传展示内容。一般
情况下应常年向社会公众开放。有稳定的专(兼)职科普工作管
理人员和科普讲解员。有稳定的科普活动投入。有长远的科普工
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支持措施
可享受国家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部门关
于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省科技厅每 2 年对省级科
普基地开展一次绩效评价,对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在申报省
科普项目时,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3.申请途径
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
.87.55/egrantweb/)”在线申报
4.申请材料
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5.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科:0736-7256052
34
--参见《湖南省省级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管理办法》(湘科
发〔2021〕143 号)
35
申报湖南省星创天地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适用对象
(1)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应是在湖南省内注册,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成立并
实际运营 1 年以上,包括农业科技园区、涉农高校院所、农业科
技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社会组织等。
(2)具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良好基础。立足地方农业主
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建有一定规模的相对集中连片且不少于
300 亩的科技成果示范基地,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促进科技成
果向农村转移转化,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如为租赁场地,
租期须在 5 年以上。
(3)具备“互联网+”网络平台(线上平台)。建有门户网
站或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服务平台,提供企业宣传、产品展示、行
业资讯快报等服务,建有网络电商平台或依托国内网络成熟电商
平台提供网上交易服务,畅通网络销售渠道。
(4)具有较好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平台)。有建筑面
积 200 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场所,建有一定规模的开放式办公
空间、创意创业空间、研发和检验测试等公共服务平台,免费或
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如为租赁场地,租期须在 5 年以上。
(5)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至少有 3 名以上创业导师
(可兼职)和 5 名以上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人员的创业服务
36
团队,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加强科学普及,解决技术、
金融、管理、法律、财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等方面实际问题。
其中:导师与创业服务团队应在专业领域有相应的资质证明。星
创天地每年须开展不少于 5 场创业教育培训(其中农业专业技能
培训不少于 3 场)。
(6)具有较好的创业孵化基础。已吸引入驻的创客、创业团
队或初创企业不少于 5 个,运营良好,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7)具有较完善的服务体系。创业服务主题明确、特点突出、
管理规范,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针对创客、创业团队和
初创企业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和运营制度。
(8)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建设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2.支持措施
鼓励省级星创天地入驻的创业企业、团队和创客申报省级科
技创新计划项目,省科技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支持。
对条件成熟、示范作用明显或综合绩效评估优秀的省级星创
天地,按照科技部有关规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星创天地。
3.申请途径
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
.87.55/egrantweb/)”在线申报
4.申请材料
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5.咨询电话
37
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科:0736-7256591
--参见《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星创天地建设
实施细则>的通知》(湘科发〔2021〕29 号)
38
申报湖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与临床医疗技术
示范基地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适用对象
(1)申报中心的单位原则上应为省属三级甲等医院或高校附
属三级甲等医院,申报基地的单位原则上应为各市州三级甲等医
院。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单位在申报领域具有国内或省内领先的临床诊疗技
术水平。
(3)临床医学和转化研究、推广应用能力突出,申报前五年
内,在申报领域牵头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临床研究项目/课
题,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势相对明显。
(4)申报单位能为拟申报的中心或基地建设提供相应的条件
保障。
(5)同一申报单位在同一领域、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中心
或基地。
2.支持措施
省科技厅和管理部门以科研项目、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国
际交流合作、科研机构优惠政策等多种形式支持推进中心或基地
的建设和发展
3.申请途径
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
39
.87.55/egrantweb/)”在线申报
4.申请材料
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5.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科:0736-7256052
--参见《湖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与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
地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75 号)
40
申报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适用对象
(1)签约进站院士须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2)建站协议须体现“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
超过 1 个、退休院士不超过 3 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
间每年不少于 3 个月”相关规定内容。
(3)依托单位为企业的,须在湖南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
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规模以上企业,
其近三年每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应达到 4%以上。
(4)符合《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管理办法》其他条件。
2.支持措施
对新认定的工作站,择优给予工作站引进的院士专家团队每
个 50-100 万经费支持
3.申请途径
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
.87.55/egrantweb/)”在线申报
4.申请材料
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5.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平台科:0736-7256592
--参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
41
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
35 号)、《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管理办法》(湘组〔2018〕
114 号)
42
申报湖南省引才引智示范基地需要具备
哪些条件?
1.支持对象
(1)在湖南省境内依法注册成立 1 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
格的单位。
(2)申报单位在申报领域创新能力具有国内或省内领先水
平,且在成果推广应用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3)符合《湖南省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其他相关条
件。
2.支持措施
择优推荐申报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
智计划;终期评估为“优秀”等次的将进行后补助。
3.申请途径
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
.87.55/egrantweb/)”在线申报
4.申请材料
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5 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人事科:0736-7256593
--参见《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引才引智示
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科发〔2021〕6 号)
43
申报湖南省众创空间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适用对象
运营管理机构需在湖南省内注册,原则上应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并已实际开展运营满半年以上,且满足《湖南省科技企业孵
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相关条件
2.支持措施
对评价优秀、运营高效、发展良好的众创空间,在符合相关
政策条件前提下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众创空间,并纳入省科技厅
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优先支持范畴
3.申请途径
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
.87.55/egrantweb/)”在线申报
4.申请材料
《省级众创空间备案项目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5.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平台科:0736-7256592
--参见《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企业孵化
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科发〔2021〕47 号)
44
申报湖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适用对象
(1)孵化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展方向明确,具备完善的
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无社会信用黑名单记录。机构在
湖南境内实际注册并运营满 2 年,且报送上一年度真实完整的统
计数据;
(2)孵化场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 5000
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 75%以
上;
(3)孵化器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
200 万元人民币,并有不少于 1 个的资金使用案例。获得投融资的
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 8%;
(4)孵化器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
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
孵化器专职工作人员)占机构总人数 60%以上,每 15 家在孵企业
至少配备 1 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 1 名创业导师(指接受科技管
理部门、行业协会或孵化器聘任,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
业化、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投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等);
(5)孵化器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
例不低于 3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占比不低于 20%;
(6)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 30 家且每千平方米(实际使用)
45
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 1.5 家;
(7)孵化器累计毕业企业 6 家以上。
2.支持措施
对评价优秀、运营高效、发展良好的孵化器,在符合相关政
策条件前提下优先推荐国家级孵化器,并纳入省科技厅科技创新
计划项目优先支持范畴
3.申请途径
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
.87.55/egrantweb/)”在线申报
4.申报材料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项目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5.咨询电话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0736-7256592
--参见《湖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湘
科发〔2021〕47 号)、《常德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46
申报湖南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适用对象
湖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法律法
规和产业政策,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事业单位,主业突
出,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管理规范
2.支持措施
示范基地享受省科技、宣传、网信、文旅、广电等部门相关
的支持政策
3.申请途径
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
.87.55/egrantweb/)”在线申报
4.申请材料
在线提交
5.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0736-7256561
--参见《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等 5 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文化
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单体类)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
科发〔2020〕72 号)
47
申报湖南省技术发明奖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适用对象
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方
面取得重大技术发明的组织和个人
2.支持措施
由省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分别为特等奖 50 万元、
一等奖 20 万元、二等奖 10 万元、三等奖 5 万元
3.申请途径
由提名单位、提名专家通过“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
管理平台(http://222.240.216.92/index.aspx)”在线提交提名书
4.申请材料
提名书主件及附件
5.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平台科:0736-7256592
--参见《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 292 号)、《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湘
科发〔2021〕89 号)
48
申报湖南省自然科学奖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适用对象
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
具有重大科学发现的组织和个人
2.支持措施
由省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分别为特等奖 50 万元、
一等奖 20 万元、二等奖 10 万元、三等奖 5 万元
3.申请途径
由提名单位、提名专家通过“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
管理平台(http://222.240.216.92/index.aspx)”在线提交提名书
4.申请材料
提名书主件及附件
5.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平台科:0736-7256592
--参见《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 292 号)、《关于印发<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
行)>的通知》(湘科发〔2021〕89 号)
49
申报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适用对象
授予下列组织和个人:
(1)在实施技术创新项目中,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
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及其新系统,经应用推
广,明显优于同类产品性能指标和技术经济指标或者对促进行业
科技进步具有重大作用,且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
生态效益的;
(2)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对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
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经实践检验,创造出显著社
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的;
(3)在决策科学化、管理现代化研究中,取得创新成果,经
实践检验,创造出显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的;
(4)在科学技术普及活动中,对提高全民科学素养、营造科
技创新环境、弘扬科学创新精神等作出突出贡献的;
(5)在实施国家安全项目中,为推进国防现代化建设、保障
国家安全作出重大科学技术贡献的。
2.支持措施
由省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分别为特等奖 50 万元、
一等奖 20 万元、二等奖 10 万元、三等奖 5 万元
3.申请途径
50
由提名单位、提名专家通过“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
管理平台(http://222.240.216.92/index.aspx)”在线提交提名书
4.申请材料
提名书主件及附件
5.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平台科:0736-7256592
--参见《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 292 号)、《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湘
科发〔2021〕89 号)
51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如何申请?
1.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来华工
作许可的申请和办理,审批对象为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和外国

2.申请途径
通过“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https://fuwu.most.gov.
cn/lhgzweb/)”在线申报
3.申请材料
(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在线打印);
(2)工作资历证明(申请人原工作过的单位与聘用岗位工作
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
(3)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
(A.我驻外使领馆;B.获得学位(学历)所在国驻华使领馆;C.教
育部;D.在中国境内获得的,提供原件即可);
(4)无犯罪记录证明(A.由所在国或经常居住地警察,安全,
法院等部门出具证明;B.必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或外国驻华使领
馆认证;C.经常居住地是指申请人离开国籍国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的国家,不包括中国境内;D.证明签发时间应在 6 个月以内);
(5)体检证明(A.中国检验检疫机构;B.中国检验检疫机构
认可的境外卫生医疗机构;C.签发时间在 6 个月以内);
52
(6)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以及跨国公司派遣函(A.中英文合
同;B.无法提供合同的,经认定可提供任职证明;C.入境后在提交
合同);
(7)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护照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
(8)申请人 6 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1 张);
(9)随行家属相关证明材料(A.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B.家
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收养证或公证证明;C.体检报告“18
周岁以上”;D.电子照片等)。
4.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人事科:0736-7256593
--参见《国家外国专家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外交部 公
安部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
〔2017〕40 号)、《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
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 号)
53
参加湖南省创新创业大赛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适用对象
在湖南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上市企业;具
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和
服务等业务,独立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年营业收入不超
过 2 亿元人民币;符合年度大赛方案的其他条件
2.支持措施
对获得省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的立项项目
分别给予 100、50、30、10 万元补助;对获得省赛一、二等奖和
全国赛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直接认定为
“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对上一年度已获得一定投资额度的省
级参赛项目,可直接晋级半决赛,并择优推荐晋级全国赛
3.申请途径
企 业 登 录 “ 湖 南 省 科 技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61.187.87.55/egrantweb/)”在线申报
4.申请材料
在线提交
5.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0736-7256561
--参见关《湖南省科技厅关于举办“长沙银行杯”2022 年
湖南省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54
“科技担”保贷如何申请?
1.适用对象
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2.申报流程
客户提出申请——区县(市)科技局推荐——担保公司、合
作银行尽职调查——市科技局备案——财科担保、银行过会研究
审批——银行发放贷款
3.申请资料
常德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审查表
4.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合作科:0736-7256083
--参见《常德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
办法》(常科发〔2021〕1 号)
55
“知识价值信用贷”如何申请?
1.适用对象
实施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2.申报流程
客户提出申请——实施区域的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合作银
行尽职调查——市科技局审核推荐——省科技厅备案——银行发
放贷款
3.申请资料
通过“湖南省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管理系统
http://www.hntpe.com/onlineweb/index?menuld=100399)”进行网
上申请
4.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成果科:0736-7256083
--《湖南省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改革实
施办法》(湘科发〔2022〕49 号)、《常德市科技型企业知识价
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工作实施方案》(常科发〔2022〕4 号)
56
申报常德市新型研发机构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适用对象
(1)在常德市注册的,主要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
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研发服务等,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实体。
(2)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固定
场地等基础设施,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 100 平方米;拥有必要
的测试、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且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
不低于 80 万元。
(3)具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不低
于年收入总额的 10%。
(4)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研发人员不少于 15 人,其中高
校、科研机构的研发人员不低于总人数的 20%。
(5)机构应有健全的决策、经营和管理制度,成熟的技术转
让许可和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并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和纳税能力。
(6)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2.支持措施
(1)新型研发机构可按照要求申报国家和省、市级科技重大
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财政科技计划项目。
(2)通过认定的常德市新型研发机构,给予 20 万元奖补,
支持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发展。
57
(3)对开展技术交易和技术转移服务的新型研发机构,依据
上一年度技术交易和技术转移服务交易额的一定比例按有关规定
给予后补助支持。
(4)新型研发机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研发经费
奖补、科研成果转化激励、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后补助、科技
创新进口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方面,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文件执行。
3.申请途径
通过“常德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base.hncdst.cn/)”
在线申报
4.申请材料
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5.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科:0736-7256052
--参见《常德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常科发
〔2021〕2 号)
58
申报常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需要具备
哪些条件?
1.适用对象
(1)主要依托单位上年度资产规模不低于 2000 万,近三年
来每年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年收入的 3%,绝对数每年不少于 100
万。
(2)具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并拥有 10 人以上的研发队
伍,其中固定研发人员不低于 5 人,高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
低于 50%,有学术带头人梯队。
(3)近五年承担国家或者省、高以上重点科技计划 1 项以上,
获得经费资助 20 万元以上。.
(4)申报单位已经取得了准备进入中试或产业化的技术含量
高的科技成果。
(5)具有国家或者省科技厅认证的高新技术产品、国这级新
产品证书或者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等成果。
2.支持措施
在建设期满综合绩效评价为优秀的,在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
目中给予重点倾斜;在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基础上优先推荐
申报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
3.申请途径
向常德市科技局申报
59
4.申请材料
《常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5.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平台科:0736-7256592
60
申报常德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需要具备
哪些条件?
 
1.适用对象
(1)各类科技、文化、教育场馆,如博物馆、天文馆(站、
台)、气象台(站)、地震台(站)、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
科技活动中心等。
(2)具有科普资源的游览场所,如动物园、自然保护区、旅
游景点、历史人文景观等。
(3)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农村及其他组织内部具有
科普教育功能并有条件向公众开放的场馆,如工农业科技园、科
技种养场、实验室、生产现场、大型工程技术设施等。
(4)已被区县市或市直部门命名为科普基地的成建制的科普
机构。
(5)其他具备向公众开展科普教育、展示和示范功能的部门
和机构。
2.支持措施
通过认定的市科普基地,由常德市科技局发文公布,授予“常
德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牌匾,并以后补助方式予以科技经费支

3.申请途径
通过“常德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base.hncdst.cn/)”
61
在线申报
4.申请材料
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5.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科:0736-7256052
——参见《常德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实施细则》(常科
发〔2019〕1 号)
62
申报常德市星创天地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适用对象
(1)承担星创天地建设的单位,是常德市境内注册、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服务机构,包括本市境内涉农高
校、科研院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
技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服务组织等。
(2)具有一定的创业孵化基础。有 200 亩以上的创新示范场
地、1000 平米以上的创意创业空间、独立运营的网络信息平台等
软硬件条件。具备培训和食宿的基本条件,生产经营设施齐全,
可独立开展农业生产技术的转化、孵化操作实训;具备加工、组
培及仓储等基础设施条件。
(3)具有良好的团队管理基础。机构或主要负责人具备一定
的行业背景、创新创业经历和行业资源,运营管理团队的知识结
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满足创新创业服务需求。
(4)具有优秀的创业导师队伍。组织成功企业家、天使投资
人和专业人士等为主的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提供创业
辅导、培训服务。固定的创业导师队伍人数不少于 10 人,其中高
级职称人员不少于 4 人。
(5)具有较好的支撑保障机制。星创天地的建设单位,要建
立健全技术参股、利益分红、股权转让等利益共享机制,同时制
订长效稳定的培训计划、运营管理方案和管理制度。
63
(6)具有一定的创客创业规模。每批创客人数不少于 10 人,
每年转化一定数量的科技成果,每年孵化的企业或经济实体数不
少于 4 个。每批创客均需与星创天地建设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2.申请途径
星创天地建设单位向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提交认定申请材
料,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市科技局出具推荐函;市本级科研院
校、农业机构或企业申请材料直接报送市科技局
3.申请材料
项目申报书及附件
4.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科:0736-7256591
——参见《常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常德市星创天地认定
管理办法>的通知》(常科发〔2019〕9 号)
64
申报常德市众创空间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适用对象
(1)独立的运营管理机构,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申请单位
应当是常德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
服务机构。
(2)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商业发展模式。
(3)有完善的基础服务配套设施,众创空间应具备一定可自
主支配场地,面积应在 300 平方米(含)以上,属租赁场地的,
租期应在 3 年(含)以上。
(4)设立了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或者与天使投资、风险投
资、私募基金、担保机构有密切的合作关系。
(5)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培训机制完备。
(6)已聚集一定数量的创客或创业团队,其中以服务创客炷
的众创空间聚集聚集的活跃不少于 20 人,以服务创业团队(创业
企业)为主的众创空间聚集团队(企业)不少于 8 个,均需与众
创空间签订服务协议。
2.支持措施
在建设期满综合绩效评价为优秀的,在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
目中给予重点倾斜;在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基础上优先推荐
申报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
3.申请途径
65
向常德市科技局申报
4.申请材料
《常德市众创空间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5.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平台科:0736-7256592
66
67
科技计划项目篇
68
69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如何申报?
 
1.支持对象
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在中国大陆境内
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等
2.支持措施
给予项目资金支持
3.申请途径
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
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
4.申请材料
项目申报书及附件
5.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规划科:0736-7256509
--参见《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
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178 号)
70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如何申报?
1.支持对象
(1)地方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
(2)地方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
(3)地方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
(4)地方科技创新项目示范。
2.支持措施
给予项目资金支持
3.申请途径
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
.87.55/egrantweb/)”进行网上填报
4.申请材料
项目申报书及附件
5.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合作科:0736-7256083
--参见《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
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204 号),并以湖南省科
技厅发布“关于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立项的通知”为

71
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如何申报?
1.支持对象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为湖南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单位或企业;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组织能力、人才条件、基
本技术装备和配套资金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完善的
财务管理制度,运行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会计信用
和纳税信用,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
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符合申报指南其他条件
2.支持措施
每项支持不低于 1000 万元
3.申请途径
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
.87.55/egrantweb/)”在线申报
4.申请材料
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5.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平台科:0736-7256592
--参见《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
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9〕22
号)、《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
理办法>的通知》(湘科发〔2020〕69 号)、《湖南省科学技术
72
厅关于印发<精准服务企业科技政策>的通知》(湘科发〔2022〕
22 号)
73
湖南省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如何申报?
1.支持对象
(1)揭榜方应为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
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法人单位,或相关单位组成的
联合体。
(2)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团队力量等,在相关
领域具有良好科研业绩,有能力完成榜单任务;
(3)应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
用和违法行为;
(4)满足发榜单位提出的具体需求;
(5)与发榜方存在关联交易的不得参与揭榜。
2.支持措施
“揭榜挂帅”项目按照不低于发榜方与揭榜方签订的揭榜协
议(技术合同)总金额 40%的比例给予发榜方补助,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
3.申请途径
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
.87.55/egrantweb/)”在线申报
4.申请材料
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5.咨询电话
74
市科技局科技平台科:0736-7256592
--参见《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
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9〕22
号)、《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
理办法>的通知》(湘科发〔2020〕69 号)、《湖南省科学技术
厅关于印发<精准服务企业科技政策>的通知》(湘科发〔2022〕
22 号)
75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如何申报?
1.支持对象
在湖南省境内注册,具备开展省自科基金项目研究所必要的
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科研诚信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
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
2.支持措施
项目主要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每项支持 5 万元-50 万元
3.申请途径
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
.87.55/egrantweb/)”在线申报
4.申请材料
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5.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平台科:0736-7256592
--参见《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
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9〕22
号)、《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
理办法>的通知》(湘科发〔2020〕69 号)、《湖南省科学技术
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科
发〔2020〕126 号)
76
湖南省重点研发计划如何申报?
 
1.支持对象
在湖南省境内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 1 年以上,有较强的科研
能力和科研条件,运行管理规范,信用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等。
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项目申报
2.支持措施
主要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每项支持不超过 300 万元,具体
资金资助额度(比例)见申报指南
3.申请途径
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
.87.55/egrantweb/)”在线申报
4.申请材料
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5.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规划科:0736-7256509
--参见《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新
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9〕22 号)、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
法>的通知》(湘科发〔2020〕69 号)、《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
印发<精准服务企业科技政策>的通知》(湘科发〔2022〕22 号)
77
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引领计划
如何申报?
1.支持对象
湖南省内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 1 年以上的企业,且运行管理
规范、科研诚信良好,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已备案科技型中
小企业或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在 3%以上
2.支持措施
采取前资助或后补助支持方式,省财政科技资金资助不超过
项目研发总投入的 10%,原则上每项支持 100 万元-300 万元
3.申请途径
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
.87.55/egrantweb/)”进行网上填报
4.申请材料
项目申报书及附件
5.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0736-7256561
--参见《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
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9〕22
号)、《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
理办法>的通知》(湘科发〔2020〕69 号)
78
湖南省企业科技特派员计划项目如何申报?
1.支持对象
在我省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记录良好,
经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评价备案并在有效期内
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有创新需求的传统生产制造企业、入驻科技
企业孵化器的初创期企业、境外高层次科技人才注册成立企业等
省内中小微企业
2.支持措施
每项统筹支持经费 20 万元
3.申请途径
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
.87.55/egrantweb/)”进行网上填报
4.申请材料
申报书及附件
5.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0736-7256561
--参见《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
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9〕22
号)、《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
理办法>的通知》(湘科发〔2020〕69 号)、《关于组织开展湖
南省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通知》(湘科发〔2021〕62 号)、《湖
79
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精准服务企业科技政策>的通知》(湘
科发〔2022〕22 号)
80
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如何申报?
 
1.支持对象
(1)在湖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
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
(2)按照有关要求,完成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和上年度奖补
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备案并审核通过。
(3)前两个纳税年度均已按要求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
扣除政策。
(4)规模以上企业应按统计部门要求完成研发报统及核准。
(5)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2.支持措施
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建有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且考核
优秀的企业、首次纳入奖补范围的企业,年度奖补最高 1000 万元;
符合条件的其他企业,年度奖补最高 500 万元
3.申请途径
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
.87.55/egrantweb/)”进行网上填报
4.申请材料
申报书及附件
5.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0736-7256561
81
--参见《湖南省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办法》(湘财教
〔2018〕1 号)
82
湖南省自然科学常德市联合基金项目如何申报?
1.支持对象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
2.支持措施
资助金额为 5 万元/项或者 15 万元/项
3.申请途径
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
.87.55/egrantweb/)”在线申报,并经常德市市科技局初审
4.申请材料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5.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平台科:0736-7256592
--参见《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
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9〕22
号)、《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
理办法>的通知》(湘科发〔2020〕69 号)、《湖南省科学技术
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科
发〔2020〕126 号)
83
湖南省科普专题项目如何申报?
1.支持对象
热心科普工作及公益事业,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申报项
目;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力条件、技术装备;具有完成项目所
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其他条件符合年度申报通知要求。
2.支持措施
每项支持专项资金原则上不超过 50 万元
3.申请途径
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
.87.55/egrantweb/)”在线申报
4.申请材料
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5.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科:0736-7256052
--参见《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
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科发〔2020〕69 号)、《湖南省财
政厅 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
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9〕22 号)
84
科技人才项目如何申报?
1.支持对象
每年根据科技部、湖南省科技厅下达的科技人才项目通知及
要求。
2.申请途径
通过“国家、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
网上填报(国家平台 http://www.most.gov.cn/index.html,湖南省平台
http://61.187.87.55/egrantweb/
3.申请材料
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书及附件
4.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人事科:0736-7256593
--参见每年度科技部、湖南省科技厅人才项目申报指南及
通知
85
常德市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如何申报?
1.支持对象
(1)揭榜方应为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
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法人单位,或相关单位组成的
联合体。
(2)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团队力量等,在相关
领域具有良好科研业绩,有能力完成榜单任务;
(3)应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
用和违法行为;
(4)满足发榜单位提出的具体需求;
(5)与发榜方存在关联交易的不得参与揭榜。
2.支持措施
“揭榜挂帅”、实施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市本级和市辖区原
则上不超过 300 万元/项;省直管县原则上不超过 150 万元/项,且
同一年度支持(含新增和滚动)项目原则上不超过 1 项。立项后
首次拨付资金不超过支持总额的 1/3。按照财源建设“三挂钩”政
策要求,在立项后 2 年内应实施产业化,项目实施期累计新增税
收应大于专项资金支持总额(税率低但公益性强的产业化项目除
外),否则停止支持
3.申请途径
向常德市科技局申报
86
4.申请材料
申报上交“揭榜挂帅”纸质资料
5.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平台科:0736-7256592
87
税收优惠篇
88
89
哪些企业可享受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1.适用对象
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
民企业
2.申请途径
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
局(http://hunan.chinatax.gov.cn/wap)”办理
3.申请材料

4.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0736-7256561
--参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
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 号)、《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
告》(2015 年第 97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
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8〕64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
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 号)
90
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如何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1.适用对象
创业投资企业
2.申请途径
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
局(http://hunan.chinatax.gov.cn/wap)”办理
3.申请材料

4.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0736-7256561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9〕87 号)
91
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投资初创
科技型企业抵扣从合伙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
有何税收优惠?
 
1.适用对象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
2.申请途径
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
局(http://hunan.chinatax.gov.cn/wap)”办理
3.申请材料

4.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0736-7256561
--参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
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 号)、《财政部 税务
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
13 号)第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
人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 年第 43 号)
92
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
如何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1.适用对象
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
2.申请途径
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
局(http://hunan.chinatax.gov.cn/wap)”办理
3.申请材料

4.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0736-7256561
--参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
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 号)、《财政部 税务
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
13 号)第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
人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 年第 43 号)
93
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
企业抵扣从合伙企业分得的所得有何税收优惠?
1.适用对象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
2.申请途径
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
局(http://hunan.chinatax.gov.cn/wap)”办理
3.申请材料

4.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0736-7256561
--参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
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 号)、《财政部 税务
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
13 号)第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
人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 年第 43 号)
94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未上市
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如何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1.适用对象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
2.申请途径
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
局(http://hunan.chinatax.gov.cn/wap)”办理
3.申请材料

4.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0736-7256561
--参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
116 号)第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
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 年第 81 号)、《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
税发〔2009〕87 号)
95
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应纳税
所得额如何抵扣?
1.适用对象
天使投资个人
2.申请途径
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
局(http://hunan.chinatax.gov.cn/wap)”办理
3.申请材料

4.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0736-7256561
--参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
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 号)、《财政部 税务
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
13 号)第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
人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 年第 43 号)
96
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 100%加计
扣除如何办理?
1.适用对象
制造业企业
2.申请途径
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
局(http://hunan.chinatax.gov.cn/wap)”办理
3.申请材料

4.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0736-7256561
--参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
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 号)、《财政
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
(2021 年第 13 号)、《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
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 2022
年第 16 号)
97
软件企业取得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用于软件产品
研发和扩大再生产企业所得税有何优惠政策?
1.适用对象
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
2.申请途径
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
局(http://hunan.chinatax.gov.cn/wap)”办理
3.申请材料

4.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0736-7256561
--参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
通知》(财税〔2011〕100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
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27 号)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
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 年第 10
号)
98
销售自主开发生产动漫软件增值税超税负
即征即退如何办理?
1.适用对象
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申请途径
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
局(http://hunan.chinatax.gov.cn/wap)”办理
3.申请材料

4.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0736-7256561
--参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
通知》(财税〔2018〕38 号)、《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
〔2008〕51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
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 年第 6 号)第一条
99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增值税优惠如何申请?
1.适用对象
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的纳税人
2.支持措施
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同一开发转让
主体、在同一张普通增值税发票上开具)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免征增值税
3.申请途径
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
局(http://hunan.chinatax.gov.cn/wap)”办理
4.申请材料
技术转让、开发书面合同及技术合同登记证明等材料
5.咨询电话
常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0736-7256560
--参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3《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六)项
100
技术转让所得如何减免企业所得税?
1.适用对象
技术转让的居民企业
2.支持措施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 500 万元的
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
得税
3.申请途径
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
局(http://hunan.chinatax.gov.cn/wap)”办理
4.申请材料
技术转让、开发书面合同及技术合同登记证明等材料
5.咨询电话
常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0736-7256560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
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财
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
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62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
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
101
〔2015〕116 号)第二条、《关于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
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82 号)
102
哪些技术交易可以享受奖补政策?
1.适用对象
在湖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
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事业单位
2.支持措施
输出单位补助。对上年将本单位的科技成果在湘进行转移转
化的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按省科技厅确定的本年度标准,
择优补助。
项目承接补助。对省内企业上年承接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
技成果、在湘实施转化产业化、成效优异的项目,按省科技厅确
定的本年度标准,择优补助。
服务机构补助。对开展成果转化服务的机构,综合评审评价
其上年度开展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评价等服务活动成效及培育技
术经纪(经理)人等情况,择优补助。
3.申请途径
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并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
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87.55/egrantweb/)”在线申报,
由市州科技局初审,会同市州财政局汇总,联合向省科技厅、省
财政厅推荐申报
4.申请材料
在线申报并提交技术转让、开发、咨询、服务书面合同及技
103
术合同登记证明、发票、银行凭证等材料
5.咨询电话
常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0736-7256560
--参见每年《关于申报湖南省技术交易和技术转移服务补
助项目的通知》
104
哪些科普用品可以享受“十四五”期间免税进口?
 
1.适用对象
符合条件的科普单位
2.申请途径
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
局(http://hunan.chinatax.gov.cn/wap)”办理
3.申请材料

4.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科:0736-7256052
--参见《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
总局关于发布“十四五”期间免税进口科普用品清单(第一批)
的通知》(国科发才〔2022〕26 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
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21〕26 号)和《财政部 中央宣传部 科技部 工业和
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广电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
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
27 号)
105
哪些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1.适用对象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对科普单位的
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
收入免征增值税
2.申请途径
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
局(http://hunan.chinatax.gov.cn/wap)”办理
3.申请材料

4.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科:0736-7256052
--参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
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0 号)
106
哪些进口科普影视作品、科普用品可以享受免征
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1.适用对象
对公众开放的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天文馆(站、台)、气
象台(站)、地震台(站),以及高校和科研机构所属对外开放
的科普基地
2.申请途径
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
局(http://hunan.chinatax.gov.cn/wap)”办理
3.申请材料

4.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科:0736-7256052
--参见《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
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6 号)、
《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
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7 号)
107
哪些进口特定物品可以享受免征进口关税
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1.适用对象
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
图书馆
2.申请途径
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
局(http://hunan.chinatax.gov.cn/wap)”办理
3.申请材料

4.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科:0736-7256052
--参见《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
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 号)、
《财政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
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4 号)
108
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如何办理?
1.适用对象
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纳税人
2.申请途径
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
局(http://hunan.chinatax.gov.cn/wap)”办理
3.申请材料

4.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0736-7256561
--参见《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
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 年第 39 号)第八条、《财政部 税务总
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
(2019 年第 84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
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2021 年第 15 号)、《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
年第 20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
抵退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 年第 10 号)
109
科研经费管理篇
110
111
哪些科技项目需要验收?
 
1.政策内容
经批准立项且任务书约定验收的,均应按约定时间及内容,
按期完成综合绩效评价。奖励性后补助等任务书另有约定不需验
收的项目除外
2.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法制监督科:0736-7256559
--参见《常德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规范》
112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项目终止?
 
1.政策内容
(1)因不可抗拒因素,或因现有水平和条件难以克服或实现
的技术,致使项目不能继续或不能完成研究开发内容和目标的;
(2)项目研发的关键技术已由他人公开,致使本研究开发工
作成为不必要的;
(3)项目研发取得了目标产品,但由于市场变化进一步产业
化应用没有意义的;
(4)导致项目不能继续实施的其它原因。
2.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法制监督科:0736-7256559
--参见《常德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规范》
113
哪些情形会导致项目验收不合格?
 
1.政策内容
(1)未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任务书约束性指标的;
(2)所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的,或不配合验
收工作的;
(3)未按相关要求报批重大调整事项的,或未经批准擅自修
改项目任务书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或未经批准转包、分包科研任
务;
(4)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转移、私分财政科研资金;
(5)违反科技伦理规范,或未按规定进行科技伦理审查、监
督、执行的;
(6)抄袭、剽窃、侵占、篡改他人科学技术成果,或编造科
学技术成果,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
(7)约定提交科技报告的项目,科技报告审查不合格的;
(8)项目执行过程存在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2.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法制监督科:0736-7256559
--参见《常德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规范》
114
什么是宽容失败机制?
 
1.政策内容
对于探索性强、风险性高的科技计划项目,原始记录证明项
目承担单位和人员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仍不能完成的,可以允
许结题,且不要求退缴已合法使用完毕的财政资金,不纳入负面
清单,不限制项目承担人员再次申报科技计划项目
2.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法制监督科:0736-7256559
--参见《常德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规范》
115
项目验收不合格会有哪些后果?
1.政策内容
综合绩效评价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相关单位及个人列入
负面清单,并酌情予以 2-5 年内暂停推荐或立项财政专项支持项
目、暂停其科技类奖项评选参与资格,项目结余资金和使用不合
规资金按原渠道收回等处理
2.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法制监督科:0736-7256559
--参见《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湖南
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常德市科
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常德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
收管理工作规范》
116
科学技术活动实施单位的哪些行为属于
违规行为?
 
1.政策内容
(1)在科学技术活动的申报、评审、实施、验收、监督检查
和评估评价等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组织“打招呼”“走关系”
等请托行为;
(2)管理失职,造成负面影响或财政资金损失;
(3)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科学技术活动管理合同约定的主要义
务;
(4)隐瞒、迁就、包庇、纵容或参与本单位人员的违法违规
活动;
(5)未经批准,违规转包、分包科研任务;
(6)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转移、私分财政科研资金;
(7)不配合监督检查或评估评价工作,不整改、虚假整改或
整改未达到要求;
(8)不按规定上缴应收回的财政科研结余资金;
(9)未按规定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监督执行;
(10)开展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
康的科学技术活动;
(11)违反国家科学技术活动保密相关规定;
(12)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
117
相关违规行为。
2.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法制监督科:0736-7256559
--参见《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118
科学技术人员的哪些行为属于违规行为?
 
1.政策内容
(1)在科学技术活动的申报、评审、实施、验收、监督检查
和评估评价等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实施“打招呼”“走关系”
等请托行为;
(2)故意夸大研究基础、学术价值或科技成果的技术价值、
社会经济效益,隐瞒技术风险,造成负面影响或财政资金损失;
(3)人才计划入选者、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在聘期内或项目
执行期内擅自变更工作单位,造成负面影响或财政资金损失;
(4)故意拖延或拒不履行科学技术活动管理合同约定的主要
义务;
(5)随意降低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以项目实施周期外或不
相关成果充抵交差;
(6)抄袭、剽窃、侵占、篡改他人科学技术成果,编造科学
技术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
(7)虚报、冒领、挪用、套取财政科研资金;
(8)不配合监督检查或评估评价工作,不整改、虚假整改或
整改未达到要求;
(9)违反科技伦理规范;
(10)开展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
康的科学技术活动;
119
(11)违反国家科学技术活动保密相关规定;
(12)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
相关违规行为。
2.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法制监督科:0736-7256559
--参见《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120
科研项目资金开支范围有哪些?
 
1.政策内容
项目资金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组成。
(一)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
的费用。主要包括:
(1)设备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
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
发生的费用。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
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开放共享、自主研制、租赁专用仪
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避免重复购置。
(2)业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
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发生的测
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会
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3)劳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的研究
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
的劳务性费用,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等。项目
聘用人员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
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
其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开
支。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不得支付给参与本项目
121
及所属课题研究和管理的相关人员,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
行。
(二)间接费用是指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
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承担单位为项目
研究提供的房屋占用,日常水、电、气、暖等消耗,有关管理费
用的补助支出,以及激励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等。间接费用按照
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由项目承担单位统
筹安排使用。其中,500 万元以下的部分,间接费用比例为不超过
30%,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 25%,1000 万元以上
的部分为不超过 20%;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
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 60%。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
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
2.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规划科:0736-7256509
--参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
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 号)、《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
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
178 号)
122
科研项目资金调剂范围和程序是什么?
 
1.政策内容
(一)中央财政资金预算确有必要调剂时,应当按照以下调
剂范围和权限,履行相关程序:
(1)项目预算总额调剂,项目预算总额不变、课题间预算调
剂,变更课题承担单位、课题参与单位,由项目牵头单位或课题
承担单位逐级向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专业机构审核评估后,
按有关规定批准。
(2)课题预算总额不变、项目参与单位之间预算调剂的,由
项目牵头单位审批,报专业机构备案;课题预算总额不变,设备
费预算调剂的,由课题负责人或参与单位的研究任务负责人提出
申请,所在单位统筹考虑现有设备配置情况和科研项目实际需求,
及时办理审批手续。
(3)除设备费外的其他直接费用调剂,由课题负责人或参与
单位的研究任务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项目承
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4)课题间接费用预算总额不得调增,经课题承担单位与课
题负责人协商一致后,可调减用于直接费用;课题间接费用总额
不变、课题参与单位之间调剂的,由课题承担单位与参与单位协
商确定。
对于项目其他来源资金总额不变、不同单位之间调剂的,由
123
项目牵头单位自行审批实施,报专业机构备案。
(二)省、市项目资金预算确有必要调剂时,应当按照以下
调剂范围和权限,履行相关程序:
(1)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不再由项
目管理部门审批其预算调增。项目承担单位要统筹考虑现有设备
配置情况、科研项目实际需求等,及时办理调剂手续。
(2)除设备费外的其他费用调剂权全部由项目承担单位下
放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
2.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规划科:0736-7256509
--参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
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 号)、《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
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
178 号)
124
申请科技计划项目事项变更有何要求?
 
1.政策内容
(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施中须对以下事项作出必要
调整的,应按程序通过信息系统报批:
(1)变更项目牵头单位、课题承担单位、项目(含课题)负
责人、项目实施周期、项目主要研究目标和考核指标等重大调整
事项,由项目牵头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专业机构研究形成意见,
或由专业机构直接提出意见,报科技部审核后,由专业机构批复
调整;
(2)变更课题参与单位、研发骨干人员、课题实施周期、课
题主要研究目标和考核指标等重要调整事项,由项目牵头单位提
出书面申请,专业机构研究审核批复,并报科技部备案;
(3)其他一般性调整事项,专业机构可委托项目牵头单位负
责,并做好指导和管理工作。
(二)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事项变更分为重大事项变更
和一般事项变更:
(1)重大事项变更是指项目执行期内调剂预算总额、课题间
预算内和参与单位间预算,调整执行进度,增减参与单位,以及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客观原因确需调整牵头承担单位、项目负
责人、考核指标等。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承担单位申请、推荐单
位出具意见、主管处室受理审查、呈报厅领导审批、信息公示和
125
意见批复的程序办理。
(2)一般事项变更是指项目执行期内未列入重大事项变更情
形的其他一般性事项变更,如项目实施的科研团队、研究方案、
技术路线等事项调整。按照负责人提出申请、承担单位内部公示,
承担(牵头)单位审批和意见批复的程序办理。
(三)常德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事项调整变更是指项目承担
单位及合作单位变更、项目负责人变更、项目研究内容和绩效目
标变更、验收时间变更、项目经费预算调减等。由项目承担单位
或项目负责人按程序提出申请,经核查后,按有关规定审批并下
达批复。其中,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不
再由项目管理部门审批其预算调增(详见科研项目资金调剂范围
和程序)。
2.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规划科:0736-7256509
--参见《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科技创新计
划项目变更、终止和结题工作程序的通知》(湘科计〔202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
干意见》(国办发〔2021〕32 号)、《常德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
调整实施细则》(常科函〔2021〕31 号)
126
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十不得”行为、
负面清单“九严禁”有哪些?
 
1.政策内容
(一)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1)编报虚假预算;
(2)未对项目资金进行单独核算;
(3)列支与本项目任务无关的支出;
(4)未按规定执行和调剂预算、违反规定转拨项目资金;
(5)虚假承诺其他来源资金;
(6)通过虚假合同、虚假票据、虚构事项、虚报人员等弄虚
作假,转移、套取、报销项目资金;
(7)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8)设置账外账、随意调账变动支出、随意修改记账凭证、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等;
(9)使用项目资金列支应当由个人负担的有关费用和支付各
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等;
(10)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二)常德市科研项目“包干制”试点经费使用“负面清单”:
(1)严禁列支基建费;
(2)严禁虚构经济业务、编造虚假合同、使用虚假票据套取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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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禁通过合作、协作经费方式套取资金,项目外协经费
不得拨付给不具备相关条件和资质的协作方、与项目组成员及其
亲属等有直接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委托方;
(4)严禁通过虚假劳务合同、虚构、伪造人员名单等方式虚
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研
究和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5)严禁故意规避内控制度和政府采购等程序;
(6)严禁以任何方式使用专项资金列支应由个人及家庭负担
的消费支出;
(7)严禁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以及与科研
无关的赔偿费、滞纳金、违约金等;
(8)严禁支付娱乐、健身、旅游活动以及购买礼品礼券、消
费卡券(含电子消费卡券)等;
(9)严禁设置“小金库”、账外账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2.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规划科:0736-7256509
--参见《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
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17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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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常德市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办公室)电话号码
武陵区科学技术局 7190352
鼎城区科学技术局 7384162
汉寿县科学技术局 2799978
桃源县科学技术局 6620185
临澧县科学技术局 5652599
石门县科学技术局 5152028
澧县科学技术局 3221221
安乡县科学技术局 4319068
津市市科学技术局 4228500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 7302009
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和产业发展局 7259033
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发展改革商务统计局 7129457
西湖管理区科技工信局 2822323
西洞庭管理区科技工信局 7509641
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经济发展局 7071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