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社保基金管理中心:https://hrss.suzhou.gov.cn/szsbzx/

信息来源:教育网址 作者:考试网址 发布时间:2022-06-28 08:59:19



苏州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苏州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hrss.suzhou.gov.cn/szsbzx/

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8年,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挂“苏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牌子。中心位于姑苏区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A座6楼,内设14个职能科室。中心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要义,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以及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管理工作。

  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社会保险事业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参与社会保险地方性法规及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开展市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以及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管理工作,制定落实社会保险经办规程,配合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拟订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市级养老、工伤保险基金的预决算草案,开展基金统计分析工作。依法执行财经纪律。贯彻落实养老、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加强社会保险信用体系建设和失信联合惩戒管理工作,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三)制定市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规范和标准,指导各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四)组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和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等基本业务。

        (五)负责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待遇管理工作。开展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核定和支付养老待遇,并按时足额进行社会化发放。核定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协议对工伤保险相关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六)贯彻实施国家、省统一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组织开展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七)负责实施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老年居民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市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业务数据维护、个人权益记录,建立和维护与经办有关的信息系统。

        (九)承担社会保险的宣传、信访、咨询服务工作,受理有关社会保险的投诉举报。

        (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苏州社保基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地址 联系电话

●姑苏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解放东路117号
 68723210 
●新区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高新区狮山路22号高新人才广场3楼
 68083038 
●吴中区社会保险结算中心

越溪塔韵路178号(吴中区人力资源大楼二楼)
 67077671 
●相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相城区庆元路16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67591998 
●常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常熟市香山北路9号
 52775229 
●张家港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

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
 55390667 
●昆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D座
 57512553 
●吴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开平路300号
 63950302 
●太仓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

太仓市陆渡街道十八港路29号
 53566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