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凯里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育网址 作者:考试网址 发布时间:2022-07-17 08:10:52



2022凯里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镇(街道),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

根据省州《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做好相关重点工作

(一)做好人选推荐

结合单位合理使用专业技术人才实际,各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人数,应在本单位相应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数范围内做好申报人选推荐,坚持把品德放在首位。用人单位应统筹考虑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发展、引进人才需要等方面情况,确定具体推荐办法。中小学系列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314号)文件确定具体推荐办法。(空岗推荐审核由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市人社局508室>)

(二)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1.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要加强继续教育政策宣传指导,结合专业技术人员履职需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培训,特别是针对工程、档案等系列人员和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缺少继续教育渠道,继续教育学时不足等问题,各相关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充分依托各级继续教育机构开设研修班、培训班等,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平台。

2.2022年我省继续开展以“乡村振兴战略”“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公需科目培训,专业技术人员须登陆“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网址:http://www.gzjxjy.gzsrs.cn/)进行学习和测试。

3.继续教育学时要求。2019年以前年度,按照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每年72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每年32学时计算。2020年继续教育学时累计不少于60学时计算。2021年及以后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对在基层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5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卫生系列继续教育学时(学分)需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核验印,其他各系列继续教育需由单位统一登记审核学时,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验印后,统一报市人社局审核(登记学时时,请将“凯里市202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审核表”拷贝到U盘带到市人社局)。

(三)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

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231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保持政策延续,激发乡村振兴人才发展活力

1.继续实施“县级医疗卫生、教育、农业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职称前,须到乡镇累计服务满1年以上”基层服务政策,相关申报人员须达到基层服务年限的要求。各单位、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人员申报推荐和审核把关,申报人员须提供《卫生、教育、农业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基层服务登记审核表》(附件9)

2.继续实施向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倾斜的职称政策,切实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副高级职称评审认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和服务基层农技人员专项评审等各项工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长效机制,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一线,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基层期间的工作成果和取得成效可视同本专业业绩成果,服务基层期间取得的表彰、奖励可视同本专业表彰奖励,服务基层的日常工作可折抵本专业工作量。

(五)关于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优惠政策

1.在任职年限上。对扎根乡镇基层、从事本专业工作、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本科、专科、中专学历的并在基层工作分别满4年、6年、9年的,可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对到基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学术、技术水平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在业绩条件上。乡镇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获得优秀等次的,申报职称时均可视作业绩成果。详见《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334号)文件。

(六)基层副高级职称评审认定

1.基层副高级职称评审认定是针对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一项职称倾斜政策。实行适当降低评审标准、降低任职年限、降低学历要求的优惠政策,为基层社会事业发展留住和引进各类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2.基层评审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只在全省基层事业单位有效,不与社会化职称评审挂钩,也不作为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晋升岗位等级的依据。

(七)“绿色通道”职称评审

1.“绿色通道”职称评审范围:2021年以来从外省引进在我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急需紧缺和高端特殊人才。

2.我省2014年首次开展,申报人员不受台阶限制,按其学历、资历和工作实绩等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重点围绕申报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的业绩贡献及其发展潜力。

(八)博士、硕士可直接申报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文件规定,对于到企事业单位、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博士、硕士,用人单位可根据其学术、技术水平直接申报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九)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需知

1.根据《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黔东南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东南人社局通〔2017〕180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除国家、我省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外)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具备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也可按规定程序直接聘任到相应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国家和我省开考的系列、专业除外)。直接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发放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文件作为申报中级职称时计算任职年限的依据。(在县以上的单位聘任到相应职务必须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可不受专业限制)。

2.如需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必须参加线上评审且符合任职资格。

(十)职称申报限制要求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中对职称评价标准坚持“以德为先”的要求,以及《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精神,从2020年起,所有职称系列中限制申报的要求均调整为“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严重违规违纪的、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的,从认定之日起延期3年申报。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纪律处分的,自处分之日起,分别在1年、1年6个月、3年、4年、5年内不得申报;受记过、记大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的,分别在1年、1年6个月、2年、4年内不得申报”。

(十一)工作纪律

1.用人单位要把握材料审查第一关,对申报人在系统中上报的业绩内容、学术成果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证书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2.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材料审查专项工作,申报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人员要给负责的人员建立专用账号,落实责任到人。在相关审核业绩材料上写明“属实”,在相关审核的证件、证书复印件材料上写明“与原件相符”并签名、加盖单位公章,严格执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审核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甚至为申报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各申报人员需提供《凯里市2022年职称申报人员受纪律处分情况审查表》<附件13>)

(十二)线上评审报送材料需知

1.全面推行职称网上申报评审。2022年全程线上职称申报评审模式,申报人员须通过“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rcrs.gzsrs.cn:8888/ips)进行线上申报。申报人员个人用户账号由本单位分配,单位用户账号(含国企)由同级行政主管部门分配,行政主管部门账号由同级人社职改部门分配,民营经济组织账号由同级人社职改部门分配。

2.做好电子证书核发工作。自2021年起,依托系统核发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电子证书,不再核发纸质证书。各级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系统在线核验证书或下载打印。登录“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rcrs.gzsrs.cn:8888/ips)。

3.关注省、州、市职称评审工作计划安排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及上传材料。

4.严格按照黔东南州各系列职称申报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规定,有序上传材料。(附件4-7)

二、做好材料审核报送时间

(一)空岗推荐审核

1.审核时间:2022年7月4日至7月8日。

2.各单位需填报《黔东南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推荐评审情况审核表》(州级文件附件10)到市人社局审核后,再开展推荐报送。(空岗推荐审核由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市人社局508室>)

(二)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审核

1.审核程序:卫生系列继续教育学时(学分)需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核验印,其他各系列继续教育由单位统一登记审核学时,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验印后,连同《继续教育学时审核登记表》(附件15)统一报市人社局审核。(验证登记需加盖单位公章,谁审核谁签字。)

2.审核时间:2022年7月15日前。

3.继续教育学时要求。2019年以前年度,按照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每年72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每年32学时计算。2020年继续教育学时累计不少于60学时计算。2021年及以后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对在基层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5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三)各单位须填报所有取得职称人员的信息《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信息登记表》(附件14)以及《贵州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附件16)于2022年8月5日前发送到邮箱。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 寅、陈于平

联系电话:0855-8223319

邮箱:klrsrcfw@163.com


附件:

      附件1: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zip

      附件2:凯里市2022年职称评审相关政策文件.zip

      附件3: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操作手册.zip

      附件4:职称各系列评审文件.zip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