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危改、拆迁、征收回迁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危改、拆迁、征收回迁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申请提取有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柜台办结。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进入“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点击“注册用户登录”,使用已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首次登录的职工需注册为注册用户。登录成功后,按以下步骤完成提取申请。
第一步: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
申请人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点击“提取公积金”页签中的“提取申请”,进入提取事项申请界面。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危改、拆迁、征收回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进入事项申请页面,系统自动反显用户基本信息,选择“收款人联名卡银行”后系统自动反显相应的联名卡卡号。录入所购住房坐落、所购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出售人或开发商名称、购房人实际缴纳的购房金额。
第二步:个人授权、承诺。
申请人需认真阅读并勾选《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第三步:提交申请,打印回单。
申请人点击“打印回单”打印本次申请业务回单,点击“确定”完成提取申请。将打印的申请业务回单、系统提示的相关材料交由单位经办人到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现场办理。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
第二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单位经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提取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提取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2)拆迁或征收回迁协议原件;(3)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收据原件;(4)提取申请人已填写的《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危改、拆迁、征收回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04)。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的,提取申请人应在表内填写权证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按照协议中明确的提取申请人实际缴纳的房价款金额提取。
7.购房时已办理了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与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含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购买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申请提取有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柜台办结。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进入“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点击“注册用户登录”,使用已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首次登录的职工需注册为注册用户。登录成功后,按以下步骤完成提取申请。
第一步: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
申请人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点击“提取公积金”页签中的“提取申请”,进入提取事项申请界面。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购买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进入事项申请页面,系统自动反显用户基本信息和公积金贷款信息,选择“收款人联名卡银行”后系统自动反显相应的联名卡卡号;未查询到贷款信息的,公积金贷款信息栏显示:没有查询到结果。申请人需确认是否有北京公积金贷款,贷款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如有疑问请联系放款机构。
第二步:个人授权、承诺。
申请人需认真阅读并勾选《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第三步:提交申请,打印回单。
申请人点击“打印回单”打印本次申请业务回单,点击“确定”完成提取申请。将打印的申请业务回单、系统提示的相关材料交由单位经办人到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现场办理。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
第二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单位经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提取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提取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2)提取申请人已填写的《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含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05),提取申请人需在表中填写贷款合同编号。
8.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是否可以申请提取?如何提取?
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的,缴存职工及配偶应无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购房提取记录,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1)购买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所在省内住房;(2)缴存人及配偶在京无房,购买天津、河北省内住房。申请提取有以下两种方式: